友谊商业广场商铺,天上掉馅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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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5 | 2021-1-8 06:57:1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友谊商业广场商铺,天上掉馅饼?
  
  友谊商业广场实行1-3年内可退机制,使投资者“存”“取”自如。如果投资者需大量现金,开发商将无条件回购,这使得友谊商业广场就像一个银行,让投资者坐享高额稳定回报。
  8%年回报,12年赚一铺开发商承担商业广场培育责任,实行12年返租策略,8%的年回报,12年之后就可以获得一个龙头旺铺。
  投15万,赚298万。
  这是海南金友谊投资有限公司在南国都市报上登的广告。
  
  多么诱人的广告呀,如果真如开发商所说的话,那我砸锅卖铁、借高利贷也得去买一个。可仔细想想,天上真的会掉馅饼吗?不会的,开发商这么做广告,目的只有一个,把你的钱先弄到他的腰包里再说。
  先说返租,这已经是许多开发商早都玩腻了的把戏。现在海南的商业竞争那是相当相当的激烈,把这么大一个商业广场搞起来,绝非易事,最少也要象明珠广场一样得五六年才能初步见成效。开发商真的会按8%每年贴钱回报给投资者、一直贴12年吗?据了解,金友谊投资有限公司是一个新成立不久的公司,他有没有搞大型商业广场的经验?他怎么来培育市场?这个不是空口说的,得有具体的商业广场培育计划?比如南亚广场,人家是把家乐福请进来了,你友谊广场靠什么?
  1-3年可选择退铺,开发商无条件回购。如果1-3年商场培育不起来,绝大部分投资者退铺,开发商从哪里筹措巨额资金回购?难道他会把售铺款一直放在帐户里吗?
  当然,也不排除开发商有这个能力。但在购铺时一定要委托专业法律人士帮忙签合同,将开发商广告中的内容体现在合同中。比如1-3年可退机制,如何保障投资者的退铺权?即如果到时开发商不回购怎么办?最好在合同中写明:为保证投资者1-3年内退铺的权利,开发商应提供相应的抵押担保;或者投资者支付的购铺款打入公证处,等3年期满,投资者不退铺方可转给开发商,如投资者3年内退铺,则公证处必须无条件将款退还给投资者。如果开发商同意这么做,则可以肯定开发商是相当相当有实力的;如果不同意,那么就可想而知了。
  借我一双慧眼吧,让我看个清清楚楚、明明白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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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1-1-8 06:57:14 | 显示全部楼层
发出此帖者智商太低,还误导群众.
  国家一个星期前已发出治理整顿房地产市场如房屋销售返租等形式扰乱金融市场,这说明国家对反租是明令禁止的,即时合同公正又如何?小法能抗衡国家大法吗?
  
  “借我一双慧眼吧,让我看个清清楚楚。”你还是配个好眼镜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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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1-1-8 06:57:14 | 显示全部楼层
返租销售在上海已经被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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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1-1-8 06:57:14 | 显示全部楼层
凡是馅饼都别接,吃不下去,会被卡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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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1-1-8 06:57:14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想到被证券导报关注了,自己再顶一下,让广大投资慎重投资,千万别掉入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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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1-1-8 06:57:14 | 显示全部楼层
返租又变成委托经营。更是可笑,“南海传说”(皇冠酒店)就是采取委托经营的方式销售产权式酒店,结果,购房业主不仅没有拿到一分钱的分红,而且官司从2002年元月一直打到现在又回到起点,不知什么时候能解决。更有许多新加坡等国外业主也千里迢迢跑到海口官司。委托经营也没错,关键是开发商的信用如何?怎么保证向业主支付分红款?要知道,皇冠酒店的开发商当时吹嘘的实力那可是相当相当的厉害呀,把新加坡的外国朋友都给忽悠了呀。到时金友谊公司不支付分红,业主怎么办?难道也让业主去打官司?所以,金友谊公司搞委托经营,就必须给业主一个保证。要么将合同约定的分红款现在将打到公证处,要么直接一次性将分红款返还给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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