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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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4 | 2010-3-11 09:52:5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孩子已满10周岁,跟谁生活需尊重孩子的意见。2、男方如果失去音信,可向法院申请宣告他失踪,然后再起诉离婚。3、在他不出面,通过宣告失踪来离婚的话,共有财产暂时是不能分割的,所有财产由女方代管。4、女方看病的费用属于双方的共同债务,男方应当承担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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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3-11 09:52:5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是十八年执业律师为你答复如下:1孩子可判给女方。抚养费用由男方承担,如不给可以起诉判决后强制执行。2不是可以离。但须公告送达,费用多点。3是彩礼不退,陪嫁物品归女方,婚后共同财产均分。女方看病的款项由男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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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3-11 09:52:5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的回答如下:1、孩子的抚养权,法院会考虑到最适合孩子成长的环境,根据这一标准来判定,象你说的情况,就是男女双方各有长短,但是12岁的孩子一般也会考虑孩子自己的意愿。2、就算那男的不回来,也可以起诉离婚。让女方自己去结婚登记地的法院起诉,法院受理后,会通知男方和他的家人的。当然最好能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实在找不到就申请失踪,不过有点难度。3、财产分割的原则是,共同财产除掉共同债务后,在平分共同财产的基础上,适当照顾孩子和妇女。4、如果女的确实没有劳动能力的话,可以跟法院要求男的多出钱,但不会很多。已经欠下的,属于共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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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3-11 09:52:58 | 显示全部楼层
1、小孩归对其成长教育有利一方,有另一方支付抚养费;2、婚前财产归个人;3、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平均分配;4、女方花费的医药费男方有义务支付;5、如女方对家庭尽了主要的抚养义务,离婚时有权要求多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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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3-11 09:52:58 | 显示全部楼层
1.要记录下证据,并将孩子提前告知劝说好,证明下自己有经济来源,可以供养孩子2.正如楼上所讲,可宣告他失踪,【失踪:(1)公民离开其住所或最后居住地下落不明,杳无音信,不知生死。(2)公民离开其住所地或最后居住地下落不明的事实状态超过了法定期间。该法定期间有三种情况:一是在一般情况下离开其住所地或最后居住地下落不明满4年;二是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从事故发生之日起满2年;三是在战争期间下落不明,从战争结束之日起满4后。宣告死亡的程序为:(1)由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以宣告某公民死亡。有资格提出申请的利害关系人的范围和顺序是:①配偶②父母、子女③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④与被申请死亡的人有其他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人。(2)人民法院受理宣告失踪人死亡案件后,应当发出寻找失踪人的公告,公告期间为1年。公告期间届满,人民法院根据被宣告失踪人的事实是否得到确认,作出终结审理的裁定或者宣告死亡的判决。】这样有点慢,最好法院强制执行。至于财产分割,可参照二楼的...这婚一定要离,即使亏点钱,也要摆脱这种恶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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