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2003年到现在,应该得到什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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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2 | 2010-3-29 18:09: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有点复杂,如果起诉的话,还是建议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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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3-29 18:09:06 | 显示全部楼层
1、你有权要求单位补齐你入职至今的各项保险。另外由于你刚进公司月薪500,可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因此你有权要求公司补齐在职期间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工资的差额。2、如果你主动辞职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3、如果单位没有签订合同你可以主张双倍工资。4、证明材料: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工作证等。5、赔偿理由:如第一条所述,另外单位没有按劳动法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要多少赔偿与你工资以及实际情况有关。6、你可以提起免费的劳动仲裁维护合法权益。7、你不要写销毁合同,而是把合同保留起来或者复印以作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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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3-29 18:09:06 | 显示全部楼层
1、首先,2009年没有签劳动合同,那么单位需要支付不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其次,单位于08年上的保险,那么之前的保险应该给予补交。补交的范围是养老和医疗。再次,03年的500元如果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那么你有权要求单位补齐差额。最后,因此单位存在违法行为,在解除合同时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2、如果你主动辞职,那么同样可以得到经济补偿金。每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标准的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在单位有三十八条规定的违约行为情况下,也即未缴纳社会保险等情况,劳动者提出辞职也应支付经济补偿金。3、既然合同签了的是08年的,那么改为09年,肯定存在改动情况,你可以提出对改动后合同的真实性有异议。让单位来证明08年确实签的是两年合同,而非一年合同。4、一般的劳动仲裁只要职工能够提供证明双方劳动关系存在的证据即可,其他都由单位来承担。对于工资表,劳动合同等都属于证明双方劳动关系的证据。当然,搜集的越多对你越有利。5、至于赔偿的理由,就按劳动合同法的法条来要求吧,赔偿多少可以根据第一条列的各项算一下。当然,也可以与单位协商一个数,不走诉讼程序。6、既然你想离职了,对于单位要求你做的违法事情最好还是不做了,反正都要走了,也不怕得罪人。希望我的回答能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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