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防止政府的职能部门~~~缺位、错位、和越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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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5 | 2021-1-8 08:15:1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已在全国公布和实施近半个月了。国内其他地方搞得怎么样俺不得而知。但仅从海口市来看,与该法实施前相比,本人感觉到没有什么新的变化和起色。
  首先,在宣传力度上做得够。走进一些行政管理职能部门的办公楼(室)里看到的也只是些“规章”和“职责”等一些用来应付检查的“窗口、形象、面子”工程。人还那些人,但是,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思想、工作效率以及便民的措施等,多数还是停留在口头上和慢吞吞地“实施”当中。
  行政执法“不作为”和“乱作为”的越权现象时有发生。前不久在琼山府城硕勋路发生了一起城管人员公开上路处罚机动车,遭到近千名愤怒群众的围困。经媒体和网络曝光后,在全省乃全国引起了渲然大波。这种越权执法的“越位”行为,有关政府部门给世人的形象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
  受经济利益驱使的海口市有关职能部门,并没有从上述的事件里接受教训,反而受到了“启发”。于是乎,设想出从交巡警手中拿出一部份处罚机动车辆的权力交由城管部门行使。并由市城管部门的“有关负责人”的口头向媒体公布该项“法规”的实施日期。俺们且不问这“法规”出笼的程序是否法,就只问一句:“这符合《行政许可法》吗”?
  国务院于今年三月份就已发出通知,要求全国各地要在七月一日前清理整顿完毕“乱戴大盖帽”的问题。时隔今日已是七月中旬了,海口市各种“非法”的大盖帽仍满街都是!城管部门的大盖帽显然不是属于国务院这次规定合法的大盖帽行列之中!是这次运动的清除的对象!为什么有关部门却如此热衷于让城管部门对车辆握有罚款大权呢?除了从经济利益上理解,咱们百姓还会往哪想呢?地球人都知道~~~钱!有关部门的“不作为”,纵容了这一非法的现象很快就成为了“合法”的事实。
  执法部门随意性太强!“有法不依、执法随意”,“三个代表”抛之脑后,这如何使百姓信服?海口市的执法环境是否该到了“理顺”的时候了?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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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1-1-8 08:15:17 | 显示全部楼层
有法不依、执法随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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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1-1-8 08:15:17 | 显示全部楼层
只有依法行政,才能树立政府威信。
  只有依法治国,才能使其国泰民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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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1-1-8 08:15:17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看到很多机关上的人员都在看行政许可法的,只是人家没去照着做罢了。
  我认为城管在罚款上应该只具备开单的权限就行了,即:拍照,开罚单。对于摆摊的人,大可不必学国民党时的作法吧(还记得当初课本上怎么说的吗?现在好像没人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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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1-1-8 08:15:17 | 显示全部楼层
什么法不法,领导就是法,这种现象还少吗?说你对不对也对,说你错不错也错。谁身上没个缺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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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1-1-8 08:15:17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就已经明确规定;行政机关和部门要依法行政!
  行政的“管理”和“许可”等工作程序,不是哪个当官“想当然”就能够随意实施的。
  都要有法律依据。否则就是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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