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以下,这一切情有可原:
A 对一个不会投三分球、依靠突破摆脱的控卫来说,脚踝和跟腱受伤就像给你自行车轮胎放了气——这是赛季前半个月,困扰罗斯的所在。
B 今天对阵雄鹿,罗斯第三节后半段猛然发现:他的体格比詹宁斯大一倍。然后他开始一遍遍侵入雄鹿内线。接下来的情景非常尴尬:罗斯叫一个掩护(经常是诺阿过来),罗斯用一个快速的变向朝远端禁区跑去。在对方合围之前,罗斯用抛射/中投/长距离低手挑篮完成进攻。
如果你多看一点罗斯,会发现他通常靠以下手段完成进攻:趁对手不备渗透篮下左手上篮;摆脱对手后两个腰位中距离跳投;突破之后在合理冲撞区外迫不及待的低手挑篮、抛射、跑投。用《集结号》里谷子地的说法:“都摸到炕头了,就差这一哆嗦,急什么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