吏窃?还是官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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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0 | 2021-1-8 09:27:1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们是上海地产集团下辖上海房地集团(下称上房集团)原属上房交换中心(事业单位)的员工,2003年,单位实行了转企改制,并将产权转让给了私人,买受人是原上房交换中心的几个领导(下称原领导们). 但是这一改革是瞒着对单位家底了如指掌的老员工进行的。同时,原领导们还乘单位改制之际大肆进行贪污。审批单位改制的上级单位上房集团接到群众举报后,责怪他们没把员工“搞定”,最后收缴了贪污款了事。后经检察机关调查,原领导们(所有股东)贪污了上百万的钱财,现都被判了刑。事后,我们又发现他们通过做假帐,将单位一千多万的资产(这仅是评估值,单位的废旧设备也值几十万,还有许多房产)仅用一万元就买了下来,而后转手以几百万的价格贱卖出部分资产(当时协议已签、资产亦已移交因群众举报未遂)。随后,不可思议的事情发生了,在法院审判原领导们贪污一案中,原领导们欺骗法院,称以100万元买的单位资产,上房集团竟然挺身而出为其作证,地产集团居然也坚持认为“一万元买下单位一千多万的资产,价格没问题”。如此矛盾的价格还说“没问题,这样“爱憎分明”到底在维护谁的利益。更不可思议的是,上房集团全然不顾中央有关企业改制的规定,竟批准同意我们全单位中仅9名员工(不足 1/2人)参与改制,这不仅粗暴地剥夺了其他员工参与改制的权利,更开创了全国企业改制之先河。同时,也帮助了原领导们能成功避开对单位家底了如指掌的老员工进行贪污。
  五年来,上房集团和地产集团对流失的国有资产(腐败分子被判了刑,资产都转到老婆名下)视而不见,对原领导们(所有股东)趁单位改制之际, 利用手中的权利集体贪污、不开职工大会、提供虚假会计资料等行为进行改制的合法性却一遍又一遍重复“你们单位的改制没问题,是按有关程序做的”,“上房集团有权对你们单位的资产行使相应的权利”等,而且还捏造事实为其庇护。而单位的改制文件以及资产去向,始终不肯向我们员工公开。由于地产集团和上房集团一再庇护,使得单位一千多万资产至今未被追回(其中上海黄金地段300平方米底层是商铺的一幢4层老洋房,不要钱,送了人。看图),他们如此做法到底 对谁有利呢?我们搞不明白,如此清楚的国有资产流失,不但没人想着将其追回还想方设法为其遮挡,这到底是吏窃?还是官贪?。
  由于篇幅有限,还有许多证据和情况不能在此展示或描述,如需了解详情可发e---mail或来电联系。在此,我们保证以上所述的真实性,愿负法律责任,我们希望能将此信在媒体上暴光,让广大群众一起来讨论,希望网友们能转贴,大家共同探讨,更希望有关部门能给予查处。
  此致
  敬礼
  
日期 2008年12月10日
  联系邮箱 [email protected]
黄先生 13701908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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