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身经历]河北保百集团是如何欺骗股东、侵犯股东利益!(让全国人看看保百人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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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0 | 2021-1-8 11:14:3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河北保百集团是如何欺骗股东、侵犯股东利益
  
  呼吁社会各界关注:
  一、员工支持企业发展,积极参与改制。我们集团2000年7月进行改制,改制初期,企业底子薄,全体员工都入了股,我们都成了一名股东,入股时公司领导在全员广播大会上讲:企业要发展,要改制,员工都要入股;我们大家有福同享,有难同当;股东退休后股份也不用退还,可以由子女继承;而且三年内就可回本……。员工们心系企业发展,很多人不惜借钱也参与企业改制。入股时按岗位不同,有8700、10000、15000、18000、20000、30000、38000、55000、80000不同的认购股份,都是现金认购,另有按认购股份50%的国家劳动补偿股 。
  
  二、强行收回股份,侵吞股东劳动补偿股及股东应得红利。(一)随着企业改制、扩张发展初见成效,除正常工作调动、退休外,他们(保百集团领导,下同)开始使用一系列卑鄙手段迫使股东离职:如不再续签劳动合同、让不到退休年龄的股东内退,剥夺了股东的劳动权利;同时还以频繁的职务任免,岗位调整,给员工造成精神上的压力与折磨,致使部分股东不堪忍受而被迫辞职,这正是他们想要的结果,是他们侵吞股权的一种阴谋。以上这些离职人员要想办理档案、养老保险等调动手续或内退手续,必须签《自愿转让股权协议》,让我们将股权转让给“持股会”,否则任何手续都不给办。
  (二)在股东被迫转让股份时,集团仍按最初入股时的现金认购金额退给我们,劳动补偿股不退且不再参与分红,上年及当年的应得红利一律不给。公司2001年已发展为三个大卖场,分别是保定百货大楼、保百购物广场、保百购物家园,每年的利润、资产增值很大,他们应该按股份增值后的金额退给我们;劳动补偿股是国家给予我们的国有身份改变的补偿,集团收回不给我们,这样一来,国家的劳动补偿对我们来说没有任何意义;他们侵吞离职人员的到期应得红利,据为己有,到现在数额可观。
  (三)股东知情权被剥夺。在每年分红的计算上,他们没有按《公司法》规定计算,而是按各经营公司的效益分等级,效益好的分红比例高。效益差的比例低,以奖金代替分红,分红与奖金混淆,是经营权与所有权的区别。而且每年的经济效益情况,只有他们自己知道,我们不可能、也没办法知道,我们的知情权被剥夺。
  三、股东身份改变却是为何。我们刚改制时的身份是“股东”,给我们发的是《股权证》,后来,他们说把“股东会”改成“持股会”,我们的身份就改为“持股会会员”,同时把《股东会章程》变更为《持股会章程》,增加了许多不合理的条款,他们所走的程序是正常的,董事会成员、持股会会员代表都是他们指定的,有会议举手表决,也有签字,都是走形式。随后以把《股权证》换成《持股会会员证》为由将我们的《股权证》收回,但到现在也没把《持股会会员证》发回到我们手中。其实根本就没有换证,现收回的《股权证》由保百集团总裁助理王X一人负责管理。但我们有的人手里有原《股权证》和《出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为证。
  四、离职特别是内退股东生活困难。不会有人相信,一个无论从规模、效益和诚信、信誉度水平都很高且在保定市、河北省乃至国家商贸部都赫赫有名的大型股份制企业里,内退股东的月生活费标准为300—500元,扣除所交保险等款项,每月拿到手里只有200—350元左右,与保定市最低工资标准相差很大。就这样还要逼迫员工与企业签订“内退后不得到500平米以上的同行业单位工作”协议后才能拿到,否则将被调查责问,一分工资都不给。我们的内退股东只能去给别人看车子、看场子、扫地来维持生活。反过来看看,他们却拿着侵吞股东的红利、股份、配股去花天酒地、国内国外到处飞,高级轿车不停换,他们的一顿早餐费用就是我们内退股东一个月的工资,他们的一顿午餐就是我们内退股东一年的工资。胡一直倡导和谐社会,要求各级领导关心弱势群体,而他们却违背一个做领导的原则,享受在前,损人害人在前,他们是社会不安定、不和谐的制造者。
  五、推脱责任不解决,报警恐吓当事人
  按照《公司法》程序,我们部分离职股东于2010年4月8日到保百集团提出“股份被强行收回、配股及应得红利被侵吞、股份没增值”等问题,期间双方发生持续不到2分钟的言语激烈,并很快平静。他们不但不给合理的答复,还说“公司将我们提出的问题在2010年2月初上报到国资委,但国资委至今没有答复”,让我们找国资委。并恶人先告状,向高区派出所报案说我们“闹事”。 4月 9日晚,我们其中的2名股东家中就有高区派出所的民警上门查问,其中一家的老人因此心脏病复发住院;4月10日-11日,我们中有几名股东被高区派出所叫去做询问笔录。接下来其他人不同程度的接到集团在职高管、中层人员的电话,对我们进行恐吓、诱劝。4月10日我们再次去问集团的答复情况,一些离职股东听说后,自发加入,但我们秩序井然,整个过程没有任何过激言行,这一点有双方摄像为证。但集团保安部部长报案称“有人闹事”,致使高区派出所派来大批警力,给我们造成了精神上的压力,现在连市公安局都知道了 “保百有人要闹事”。其实这是他们在推脱责任,因为他们谋划侵占股东利益不是一天两天的事,而是从企业改制后得到迅速发展、扩张之时就开始准备,不通过股东大会私下篡改股份制公司章程就是他们最初的表现。现在他们正在找市国资委要驳回我们股东提出的几项问题的对策。
  六、保百集团其他侵犯股东利益的行为。
  (一)员工养老保险不按实际收入缴纳,而是按实际收入的80%缴纳(低于社平工资60%的除外)。我们手中有历年工资条为证。个别去找的、闹的就给补上了。他们为了防止股东手中有证据,以节约为由于2003年开始便不再给股东工资条,股东们连自己工资中都有哪些项目都不清楚。
  (二)、住房公积金不按规定足额缴纳。在员工离开企业后,不给办理封存手续,只给退出由员工自己工资中扣除的部分,(即总额的50%),另企业提取的50%不给退,我们找过企业及公积金管理中心多次,也未解决。
  (三)侵吞股东年终奖。不知从何年起,每到年末,他们就会以工作不到位、失职等理由解除聘用管理人员即将到期的职务,并以此还没收被解聘管理人员的全年奖金(一分不给)
  七、我们的疑问是:
  (一)改制时公司给我们的认购股份的标准依据是什么?按50%给我们的劳动补偿股的依据是什么?
  (二)一个盈利的国有企业,怎么就逐渐地变成高层一个人或几个人的?
  (三)我们国有企业职工身份怎么就变成现在的失业,甚至有人流离失所呢?
  (四)按《公司法》规定,股权不可退出,只能转让给自然人或继承。他们让我们转让给“持股会”,“持股会”究竟是什么样的组织?
  (五)近10年来,已有几百人陆续离开企业,如果十几年后我们股东都退休或调出,那全部的股份会到哪里?劳动补偿股哪去了?谁在参与分红?怎样分配?
  (六)这些年来,企业的增值部分到底去了哪里?
  八、我们诉求领导们:
  1、
  劳动补偿股按改制时国家政策规定给予我们补偿。
  2、
  按我们离开企业时的资产增值情况重新核定我们的股份价值,将差额补给我们。
  3、
  被侵吞的应得红利全额返还。
  4、
  按任职时间返还我们应得的年终奖。
  5、
  养老保险按我们在企业时的实际收入进行补交。
  6、
  住房公积金全额退给我们。
  7、
  重新核定内退人员工资标准。
  以上列举的几点问题是被保百解聘、解除劳动合同、调出企业的股东们所遭遇到的,也是我们这些股东为什么在受害几年后集结并强烈要求保百集团和市政府给予彻底解决的重要原因。
  
  望领导们在百忙之中给予调查、尽快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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