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反腐热潮下,她居然能动用政府官员做出这样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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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0 | 2021-1-8 11:57:1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弄虚作假惠农工程变成坑农工程
  沆瀣一气贫困农民逼入潦倒深渊
  ——吉林省桦甸市公吉乡菜田大棚项目坑农害农事件(续)
  我叫孙万金,是吉林省桦甸市公吉乡的农民。我今天在这里反映的是桦甸市国土地资源局及施工单位在建设国家投资的农村蔬菜大棚项目时,所发生的一系列伤农害农的严重事件。
  事情的原委是这样的:
  公吉乡菜田大棚项目是由省财政投资,桦甸市国土资源局代管的一项惠民项目。该项目于2014年审定建设。按照桦甸市国土局与施工单位签定的建筑施工合同,这个大棚项目必须在当年12月31日前完工,而且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工程所包内容的系列行业要求,但是这项工程直到2015年10月才交付使用,而且质量远远没有达到合同要求的标准,是一个纯粹的豆腐渣工程。
  因为大棚工程没有达标,出现众多质量问题,我无法进行大棚果蔬生产,于是,我找到乡政府,乡政府会同桦甸市国土资源局与项目施工方协调对所建工程进行维修,但一直没有结果。其后我又多次找到国土资源局和信访局,这两个部门都说协调施工方给维修,结果拖到2016年8月末,维修仍无音信。
  这个豆腐渣工程,不但没有惠民利民,倒把我原本就处于困境的家境陷入了更大的深渊:从工程开始到现在,已经三年多了,我为修路、安变压器、买地租地、买菜苗、果苗等等花的钱已经近46万元,但因大棚工程质量问题导致我现在一点产出没有。因为我将近三年光投入没有产出,也无钱全部支付租地费用,所以租地的部分村民向法院起诉,要求我马上支付租地费用。
  因为工程没有达标,我拒绝在工程质量验收书上签字,并到相关部门上访工程质量问题,也就是从这时开始,施工方负责人柴凤玲就纠集有黑恶势力性质的打手孙旭东、韩寒、李振东等人多次对我本人和相关村干部进行威胁和恐吓,说,马上在验收书上签字,不签字就灭了我和我全家。
  鉴于施工方负责人柴凤玲的黑恶行为,为了保护爱人和孩子,我让爱人带着不到两岁的儿子自己乘车到外省避难,但就是这样,柴凤玲还在利用各种关系打听我爱人的去处,打听她的手机号。
  在我自己和全家受到破害,上访始终没有一个结果的情况下,我将上述事实写出来,发到了互联网上,在网络和广大网民的呼吁下,吉林省相关部门终于出头了,进行了调查,但结果令我非常失望,因为一切没有大的变化:我所主张的诉求非但没有得到支持,反而在相关方相互勾结下,我这个被坑害的农民却陷入了更大的深渊。
  具体情况如下:
  因为这项工程没有按期完工,加之质量不达标,给我造成了几十万的损失,所以我向当地法院起诉,要求桦甸市国土资源局和施工方——吉林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赔偿我相关损失,结果在桦甸市国土资源局个别人和吉林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的相互勾结下,我败诉。
  败诉的理由如下:
  一是桦甸市国土局说我(孙万金)不具备诉讼主体资格,不是合同的相对方。桦甸市国土局称:桦甸市国土局与吉林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当事人双方可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合同对我无任何约束力,我也无权要求合同当事人承担违约责任。
  吉林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也说:他们吉林省建工集团与我不存在任何合同关系,没有与我约定按照什么日期交付使用大棚,我提出的要求判令吉林省建工集团承担因不按期交付使用大棚给我造成的租地损失,没有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言外之意,就是我没有和桦甸市国土局以及吉林省建工集团签订任何合同,工程好坏、是否延期都与我无关。
  事实是:整个这项工程,桦甸市国土局除了与吉林省建工集团签订工程合同外,既没有与我所在的当地乡政府、村签订合同,也没有同我签订合同。
  这么一项国家投资的重大惠农工程,桦甸市国土局个别人竟然当成儿戏来运作,这本身就说明他们的工作不作为。
  再者说,大棚菜田工程项目是建在我租的地上,是给我建的,与我有直接的关系,怎么最后我到成了局外人呢?这岂不是笑话?既然此工程与我无关,那干什么到最后工程验收时,还让我签字?桦甸市国土局和吉林省建工集团两家自己签字就得了啊?
  再退一步说,既然这项工程与租地农民无关,那你们国土局和吉林省建工集团自己找块地建了得了,管他什么国家资金,管他什么惠民工程呢?
  二是说这个工程之所以延期是考虑建设区域村民的利益,有工程延期合同为证。
  事实根本不是这样的。
  在工程筹备阶段,我就把建设区域涉及村民的事项安排好了,为了不影响工程进度,我还自掏腰包补贴村民的损失,仅此一项我就花了一万多元。在建设过程中,一涉及到村民的事,我主动去帮助解决。不仅如此,我还自己花钱接电。
  我可以肯定的说,他们的工程延期,根本不是受村民种植农作物影响,而是他们自己造成的。
  最重要一点是,他们为了圆自己的说法,桦甸市国土局和吉林省建工集团两家竟然弄虚作假,在我向当地法院起诉过程中补签了一份所谓的工程延期合同。
  我为什么说这是个假合同呢?因为在之前工程验收时,我就说这个工程没有按合同规定时限完工,那时,建设方吉林建工集团和桦甸市国土局没有一人说有工程延期合同。在我到各方上访时,也没有看到这个工程延期合同。在我上网发布这个案件,得到相关部门实地调查时,还没有看到这个工程延期合同。直到我起诉到法院时,这个合同才突然冒出来了。
  这个工程延期合同到底假不假,找专家一鉴定就明了了。
  再退一步说,就是这个工程延期合同是真的,如按照这个延期协议所写:“为了保证工程质量,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延期六个月”,那这个工程也没有按协议如期完成,因为
  直到2015年的10月,这个豆腐渣工程才勉强交工。
  第三个是工程质量问题。在这个工程完工后,因为质量太差,我拒绝在工程验收单上签字,也正因为此,建设方吉林省建工集团桦甸大棚项目负责人才动用各种手段逼我签字。
  后来经过网络媒体曝光后,相关部门介入,迫于舆论等的压力,建设方才重新对工程开始维修,但维修后的工程质量还是没有达到要求,我仍拒绝在工程验收单上签字。在这样一种情况下,桦甸市政府组织所谓的相关方面专家召开了桦甸市公吉乡新菜田开发项目专家验收会。《桦甸市公吉乡新菜田开发项目专家验收报告》中这样写道:“与会专家在听取了项目承担单位的汇报后,对相关内业资料进行了抽查,对外工作进行了实地查勘。”
  “专家组经过讨论,该项目基本完成了设计内容(设计变更后),满足蔬菜种植要求,一致原则上同意通过验收。建议按专家组提出的意见,整改完善。”
  这个验收报告有几外话值得注意:
  一是这个所谓的专家验收会,并没有约请公吉乡新菜田项目的受益人——也就是我孙万金参加,这完全失去了公正性。
  二是报告中几句话有猫腻:如:“该项目基本完成了设计内容(设计变更后)”。还有专家组“一致原则上同意通过验收。建议按专家组提出的意见,整改完善。”
  “该项目基本完成”其意就是这个项目没有完全按工程建设合同所要求的项目来完成。还有后边一句“一致原则上同意通过验收。建议按专家组提出的意见,整改完善。”
  这句话一看就是应付人的。啥叫原则上同意?这纯粹是模棱两可的语言。我请问专家组,如果在楼房建设验收时,你敢写原则上同意这个词吗?
  一项重要的惠农工程,在涉及到工程质量时,专家组竟然用“原则上同意”这句话来对工程质量进行判定,我有理由相信,这不是拿工程质量当儿戏就是在暗中帮助施工方蒙骗老百姓。
  报告中最让我不理解的一句话是:“该项目基本完成了设计内容(设计变更后)”
  这(设计变更后),是怎么变更的?为什么要变更?设计变更我怎么不知道?这个变更是不是为了迎合施工方的利益而变更的?是不是为了能通过这个所谓的验收才变更的?
  从以上所述不难看出,所有这一切都是为了保护施工方的利益,而非如国家要求那样保护农民的切身利益。从这个角度说桦甸市国土局和吉林省建工集团弄虚作假、沆瀣一气坑农害农一点不为过!
  我就弄不明白了:现在国家正大力进行扶贫攻坚,动作之大,力度之强,前所未有。可作为政府的职能部门和大型企业,为什么偏偏顶风作案,用不正当的手段去攫取本已生活困难的农民呢?难道说,他们背后有着极大的势力庇护着?抑或桦甸国土局相关人收受了好处——拿人钱财,与人消灾?
  其实,我虽然是一介贫困农民,但我也不是不讲理,更不想漫天要价。无论是上班族也好,还是做工程的也好,谁做什么也都不容易,所以我不可能为了一己私利去难为谁。我只是想要回属于我自己利益的一部分,也就是这项工程能达标,我遭受的损失能得到有所补偿。但是就这么一点点的要求却至今无法得到满足,而且一拖就拖了这么长时间。
  从我经历的这个事让我深深的感觉到,做一个老百姓真是太难了,尤其象我这样既没有钱,又深处困难深渊的农民老百姓想要改变现状那就更难了。我真有点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的感觉,真心期望有能力的人帮帮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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