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还是“人民”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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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2 | 2021-1-9 12:33:5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尊敬的领导:您好!
  我是郑州市检察院的一名检察员,我于2006年3月控告周口市川汇区法院副院长王俊杰、执行局长王国民、执行员魏建涉嫌非法拘禁一案,经过被害人近10年的不懈控告和各级领导的密切关注,案件由不立案到立案一人,再立案两人,案件进展就象蜗牛爬步一样艰难。在经过漫长地起诉与审判环节之后,在周口市中级法院及河南省高级法院个别领导的严重干预下,商水县人民法院已经判决宣告被告人无罪。被害人对此不服,认为商水县人民法院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存在着司法干预、徇私枉法等诸多违法行为,严重侵害了被害人的合法权益。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人民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并对各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作了明确分工,指明各级人民法院之间是监督和指导关系。可周口市中级法院和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却置法律规定于不顾,公然干预下级人民法院正在审理的刑事案件,非法剥夺了商水县人民法院的刑事裁判权,其目的就是要包庇护短、徇私枉法,搞人民法院“一家亲”!
  由于被告人魏建的亲属曾是周口市中级法院的一名主要领导,商水县人民法院在开庭审理后,案件很快就受到了上级法院的特别关照。周口市中级法院非法剥夺了商水县法院的刑事裁判权,要求商水县法院在判决前必须经过中级法院的同意,指令魏建涉嫌犯罪一案的判决必须经过中级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无形中人为提高了案件的审级。
  与此同时,周口市中级法院为了推卸责任,利用上级法院的不知情和官僚作风,采取欺上瞒下的作法,一面人为干预商水县正在审理的刑事案件,一面又向省高级法院进行所谓的请示汇报,为魏建案寻求更高的庇护。
  自2013年商水县检察院起诉至2015年商水县法院做出判决的2年时间内,针对商水县法院存在的违法行为,商水县检察院曾多次向商水县法院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可商水县法院对此置若罔闻,这不正是各级人民法院之间相互串通、沆瀣一气的真实写照吗?这不是执法犯法、徇私枉法又是什么?
  正是在上级法院的非法干涉之下,商水县人民法院才一再违背诉讼程序,最终做出了无奈的违心判决,当然也说不上公正合法。
  魏建被判决无罪后,后来被立案的王俊杰、王国民二人也被撤回了起诉。受害人控告了十年之久的一场故意犯罪案件就这样在上级法院的层层包庇和干预下不了了之。
  作为统领全省审判工作的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理应站得更高,看得更远;理应更加模范地执行法律,打击犯罪,维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理应更好地践行法律,体现社会公平正义!然而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个别领导出于个人私利,在污泥浊水的浸蚀下却不能洁身,在各种物质利益的诱惑下当了俘虏。他们忘记了自己的神圣使命,丧失了立场和道德,违背了良心和正义。人民法院内部如此执法犯法、徇私枉法哪里还配得上“人民”二字?
  尊敬的领导,魏建等人涉嫌故意犯罪的行为给受害人的身心造成了极大的伤害,致使受害人精神失常,不仅患了脑哽、胃炎、咽炎等各种疾病,还患上了严重的精神抑郁症。受害人近10年的艰难控告,被告人竟然被宣告无罪,不仅未受到任何惩处,而且还在担任着领导职务。犯罪嫌疑人利用职权实施的严重刑事犯罪竟然还不如一般的小偷小摸情节严重!受害人在工作期间被犯罪嫌疑非法拘禁4天就这样罢了不成?是可忍孰不可忍?如此司法不公究竟天理何在?人民法院如此相互包庇和利用,如此“家天下”的霸道做法岂不是要将受害人逼上梁山、逼良为娼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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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1-1-9 12:33:57 | 显示全部楼层
检察官和法官都来了让老百姓怎么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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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1-1-9 12:33:57 | 显示全部楼层
明白不?看看就明白了,为什么一个法院副院长敢那个市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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