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向显:夏威夷海滩的椰树为什么不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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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0 | 2021-1-9 12:40:3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节目里两个片子,说了不同的两件事,都是在公共场合,人身受到意外伤害的事。但这两件事说明的问题类似,搁生活里也挺具有普遍意义。
第一个片子《意外暴露》。崔女士逛商场,乘滚梯下楼时,裤脚被剐住了,还没来得及处理,裤子就被撕了个——该露的露不该露的也露了。崔女士被滚梯整了个“春光乍泄”,当着那么多人的面,真是尴尬不已啊!
第二个片子《危险的意外》。初中生小王,在游泳馆摔了一跤,随即又撞在了一扇玻璃门上,结果玻璃碎片刺入小王身体多处,送到医院以后,全身上下缝了得有将近百十来针,当时的场面非常血腥。
这两件事接下来的发展,应该不出大家的意料——都找不到谁承担相应的责任!在公共场合人身受到意外伤害以后维权难,这样的事还很多。碰上这样的事,就该算天灾人祸,我们就该各安天命吗?
播出前看这两个片子的时候,我就想到一个故事——《夏威夷海滩的椰树为什么不结果》(网上可以搜到大家不妨仔细阅读)夏威夷海滩的椰树原来是结果的,不仅结果,结的果子还“威力无比”。一天一游客在椰树下休憩,不想一椰果自由落地命中天灵盖,不多久便一命呜呼。命案发生以后,死者的弟弟,也是一位精通民事诉讼的大律师把夏威夷海滩椰树的所有权者——州政府告上了法院,并要求赔偿1亿美元。州政府不服申诉的理由是,椰果自由落地属于“不可抗力”,并且在海滩上已经标出了小心椰果的警示牌。州政府把责任推得一干二净,并且有理有据。但是大法官最终的裁定结果却是州政府败诉,并且赔偿死者家属1000万美元。
案子结了以后,这下不得了,许多游客便纷纷跑到沙滩椰树下,守株待兔等椰子砸中自己,以获巨额赔款。州政府一看不妙,这哪儿赔得起啊!于是马上成立了一支专门砍椰子队伍。所以,夏威夷海滩上的椰树便不再结果了。
“椰子夺命案”体现了人家法律体系的“民权至上、自由至上”思想。发生在上世纪六十年代的这个案子,如果搁我们身上、就搁现在,会是什么样的结局呢?这个故事对崔女士以及初中生小王的遭遇,应该具有借鉴意义吧。
当然,我们不是法官,我们可以有判断,但不能作出判定,所以,我在节目里更多的只是去提醒。公共场合的安全问题,这方面的工作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应该考虑在先,应该考虑周全、细致一些,防患于未然,避免伤害的发生。
除了“责任”,片子里相关单位、相关负责人的态度也让我有所思考,我想到了“人情”。思考一番,我说出了这样的话,“就算是个客人到您家里串个门,咱热情一点不应该吗?磕了、碰了,咱给人家一点安慰不应该吗?”“更何况对于商场这样的单位来说,得与失并不在眼前这点东西上。”“所以,很多事情责任是一个方面,人情有时候也很重要。”当然,这样说也许有点吹毛求疵,纠纷面前人人自保这也是个本能反应,所以我还说了,“人情这个东西,得自己要求自己,不能咱要求人家。”言下之意,也是想说没在片子里说的一句话是,“自我要求,这是做人的一个较高层次”。
一些事情的道理,很多人也许都能想到,但做到不简单。我说了希望自己也能做到。
李向显
2006.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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