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离职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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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2 | 2010-3-24 14:35: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这个问题还需要了解你们公司具体的规章制度中“请销假制度”的具体规定。首先要搞清楚你是3月1号就不假外出了还是3月3日上午请假后离开岗位的,如果1号你就走了首先是属于矿工,对于矿工的处理规定每个企业有不同规定这里不好说是不是属于“严重违反公司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第二、如果你是先请假后离开岗位那么你电话请假的领导是不是能证实这一点?在紧急情况下如果发生在3日上午你没有去上班而10点钟给领导打电话请假那么不管是什么制度下都能酌情处理的,关键要看领导是否愿意为你证明!第三、之前说你辞职报告格式不对的工段长为什么格式不对要相距20天才退回给你呢重写呢?可能是因为因为用工荒的问题而有意刁难你“格式不对”是托词而已。第四、你这个问题的关键所在是,你是否达到构成“严重违反公司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那么依据是2010年3月1日之前有没有相关的规定出台过?如果没有那么你胜券在握,如果有你就应该收集证明你没有无故旷工和工段长有意刁难的一些事实依据在仲裁时间陈述和举证出来。第五、如果长方没有任何依据无故给了你莫须有的“严重违反公司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是属于对你个人名誉的恶意诋毁,这样可以直接诉诸法律。第六、输赢的关键是看谁的证据更有说服力,你要做的是抓紧时间收集对你有利的证据。祝你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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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3-24 14:35:00 | 显示全部楼层
你没有错,申请仲裁会赢。不过你要提出请假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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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3-24 14:35:00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啦,领导同意了,而且这种事情也是无奈之举。支持你,同时祝愿你妈妈能好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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