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在线等!!!10年广西在校大学生到底能报注册会计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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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2 | 2010-4-11 22:53:3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可以的,我朋友就是南宁,在行建学院读书,报过了,去年大三,今年大四。去年她第一次报。发点经验给你(本人原创的。)能考,一门一门的准备,今年才考完,现在是备考2010年注册会计师的最好时间。我跟你说说所需要的底子,可能会对你好一些。会计,需要有中级会计实务,成本会计,财务管理,财务报表分析的底子。审计,要会计学得好,审计才容易懂,这本书枯燥,比会计花的时间还要多。财管,需要有财务报表分析,管理会计,财务管理,成本会计的知识。经济法,没基础,也可以学。税法,需要有会计基础的知识。风险管理,我没考过,我是考老制度。现在注册会计师刚考完不到一个月,应该是说最好预习明年的注册会计师的时间,考注册会计师,切忌不可贪多,不可高估自己活着低估注册会计师的难度。现在最好不要把6本书买全,因为教材肯定会变动,尤其是税法明年变动会很大,我建议你一科一科的准备,准备好一本书,再买一本书准备,准备到明年4月,看你的准备情况,再决定考几科,以我个人的看法,我绝对你报考三科最为合适,经济法,税法,风险管理,这几科与会计联系不是很大,与会计稍微联系大点的是税法。辅导书不一定要买,最好报个班,现在报2010年的班,是送2009年的,建议你最好报考网校,跟着学,效果会比较不错的。另外在准备的过程中,切忌莫放过大题,因为考试如果一道大题没做,及格的可能性就很小,一道大题都差不多18分左右,如果以道没错,就是80分往下起平,也就是说,正确率要达到80%才有希望及格,但正确率达到80%的,一般都能把题目做完,宁愿平常多错一点,也不要放过大题。关于搭配的问题:1.会计审计(+税法):这样搭配无可厚非,有人说先考这个,考了这个等于注册会计师考了一半,这种说法本身没什么错误,但是这么搭配是因人而异的,本身会计的难度最大,审计花费的时间比会计还要长,所以这样的搭配适合底子非常好,并且有时间比较,爱钻研大题的那种。如果你现在准备的话,可以试试,建议最好试听网校的辅导班,有10节免费的,其中包括第二章,如果第二章都听不懂的,建议不要准备。2.会计税法(+经济法/+风险管理):这样搭配比第1种搭配要少花3个月的适合,这种报法适合大三的学生,专业课即将学完,并且没有其他考试,只考注册会计师的,这样如果考上,对毕业找工作相对好点。3.税法经济法(+风险管理):这种适合考试经验不足的,归纳能力不强的,适合先从这个考起。4.财管经济法(+风险管理/+税法):这个搭配是最省时间的,但特别针对概率论与数理统计学的不错,并且学过金融的朋友,因为财管的期权股价是最难的章节,其次是企业整体价值评估,数学学得好,有金融底子的,会省时省力。害怕数学的不适合这一条。注意:这个《会计》与注册会计师的每一门都有联系,其中与审计税法联系最大。这个《会计》并不是基础,更不是《会计基础》,很多学会计的,考这一科,考10多分,20多分都是正常的,大题一个不会的很多。所以最好有点心理准备,这个《会计》需要财管,成本会计的底子,第二章金融资产中,就涉及年金(资金时间价值)的知识。《经济法》《税法》需要有《会计基础》知识,经济法的公司法,证券法,就要判断现金流量,净利率问题,一点会计基础都没有,肯定不行的。另外票据问题,如果是非会计专业,也不好理解,肯定要多费时间。《税法》更加需要有《会计基础》知识,企业所得税,财务报表,各项费用,固定资产折旧,增值税,这样的基本知识都没有,可以不用去考。下面是如何学习的问题,风险管理我没有考过,也不需要考了,所以我不好回答,审计我也是没掌握方法,所以也不回答,其他4科我来告诉你:其实很多人说考经济法,税法不需要会计基础,是个错误。首先是财管:并不像别人说的掌握公式就很容易考过,财管加客观题,要计算的是80分以上,学财管的底子是财务报表分析,成本会计,管理会计。其中成本计算肯定是年年都有的,这个是属于容易的题目,所以一定要会算。其次,通过历年的试卷看,财管的计算类型这么几个,容易的是财务报表分析,可持续增长率计算,最佳存货,最佳现金持有量,销售预算,风险计算,属于难的有期权股价,这个也是年年考,二叉树,斯科尔斯模型,肯定要知道,然后融资租赁,企业整体价值评估。10种类型的计算都要会,最基础的章节是年金,凡事考虑年限的,无非肯定是用到年金和风险的,其中数学最好是学过概率,你像风险计算中的标准差,方差,相关系数,全部是概率到财管的具体运用。经济法:经济法有点杂,归纳的东西多,归纳完之后,还有其他零散的.1.归纳时间,这个是第一章,诉讼期限,肯定会考。还有比如多少日登记,多少日见报,多少日发出公告,等等,破产法,公司法合并分立会提及。2.归纳表决方式,合伙企业法,公司法,破产法,物权法,都会有。3.归纳组织形式,比如董事会,监事会,股东会的,这些合伙企业法,外商法,公司法,破产法,物权法都会有。4.归纳人事任免制度,比如公司法独立董事,比如破产法管理人,都会有。5.归纳能否对抗善意第三人,这个物权法有。6.归纳其他数字,这个很重要的。重点章节往往是公司法,证券法,合同法,破产法,物权法。这些章节也容易结合。税法:而税法不同.因为你看税法,出题就有很对性,计算题都是出税种,叫你算多少税,分值比例较高,所以你如果计算做得好,考80分都容易,我这么告诉你几点,你回去好好看看税法.税法从增值税,除了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外,书上黑体字,都是按照这么一个顺序.1.各个税的概念2.征税对象,纳税义务人.3.计税基础,这个是计算的关键,哪些要计税,哪些要剔除,哪些算组价,你列一张表.4.纳税时间,地点,税收优惠.你按照这4样,再归纳第5个.5.与房子有关的税,你看历年试卷,年年都会考到.你这么一归纳,税法顶多归纳出30页4A的纸,肯定能过了.会计:会计我一直头疼,把最难得看了,但是今年放水,考些不看的地方,但是会计也要有财管的基础,第二章金融资产就需要财管,未确认融资收益,所以学会计必须有底子,有中级财务会计的底子,有财务报表分析,税务的知识。学会计我的归纳不到家,但是还是必须说,各个章节的联系,金融资产,投资性房地产,非货币性资产交换,长期股权投资都是有着联系,所以这几章要学好。然后财务报表,合并财务报表,所得税会计是难点。归纳有以下这么几点:因为会计其实是考你的会计准则问题,很详细的,所以首先要1.归纳会计科目核算内容2.归纳以什么价值核算,你比如历史成本,公允价值,到底是什么价值。3.归纳相同点,比如哪些要提减值准备,哪些可以冲回,哪些不可以冲回。4.对比,资产对比负债,对比所有者权益。5.共性,资产里面的,比如金融资产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的资产,共同与差异,金融资产与投资性房地产的共性。审计我没学好。备考中注意这么几点:1.不能因为没有2010年的教材而不预习,用09年的教材预习,最好不要买辅导,报个班比较稳妥,因为你如果面辅导,有以下两个方面不好,如果你考得多,会感到预习时间不够,再就是万一教材改变大,做成了一个印象反倒不好。还不如报个班,把习题班学会就好了。等新书一下来,就赶紧做题。2.心态放稳,不是很难的考试,只是到了那里,会有两个想法,一是题目不难,但是不会,二是感觉一整本书都是重点。3.最怕的是高估自己,低估注册会计师,很多考过初级,中级,盲目觉得自己的自学能力不错。4.要坚持做大题,最怕的就是看到大题,就脑袋里面思考一下,不动笔,而直接去看答案。如果你还有什么不懂的问题,可以百度搜索一下“会计考友论坛”或者加我百度HI,或者语音聊聊。最后祝你考试顺利,工作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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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4-11 22:53:35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参考下,报名条件: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 -摘自财政部、人事部联合印发的《及其实施办法》(财会[2000]11号) 第一条 为加强会计专业队伍建设,提高会计人员素质,科学、客观、公正地评价会计专业人员的学识水平和业务能力,完善会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会计专业职务试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二条 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会计人员,表明其已具备担任相应级别会计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资格。 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和德才兼备的原则,从获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会计人员中择优聘任。 第三条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实行全国统一组织、统一考试时间、统一考试大纲、统一考试命题、统一合格标准的考试制度。 第四条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后,不再进行相应会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工作。 第五条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分为:初级资格、中级资格和高级资格。 取得初级资格,单位可根据有关规定按照下列条件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 (一)助理会计师:大专毕业担任会计员职务满二年;中专毕业担任会计员职务满四年;不具备规定学历,担任会计员职务满五年。 (二)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只可聘任会计员职务。 取得中级资格并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可聘任会计师职务。 高级资格(高级会计师资格)实行考试与评审结合的评价制度,具体办法另行规定。 第六条 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二)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三)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四)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第七条 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本规定第六条所列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第八条 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本规定第六条所列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 (二)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 (三)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二年。 (四)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 (五)取得博士学位。 第九条 对通过全国统一的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初级资格的人员,并具备本规定第六条所列的基本条件,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第十条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由财政部、人事部共同负责。 财政部负责拟定考试科目、考试大纲、考试命题、编写考试用书,组织实施考试工作,统一规划考前培训等有关工作。 人事部负责审定考试科目、考试大纲和试题,会同财政部对考试工作进行检查、监督、指导和确定合格标准。 各地的考试工作,由当地财政部门、人事部门共同负责。 第十一条 会计专业技术初级、中级资格考试合格者,即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职改)部门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财政部用印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该证书全国范围有效。各地在颁发证书时,不得附加任何条件。 第十二条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实行定期登记制度。资格证书每三年登记一次。持证者应按规定到当地人事、财政部门指定的办事机构办理登记手续。 第十三条 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按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接受相应级别会计人员的继续教育。 第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吊销其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由发证机关收回其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二年内不得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一)伪造学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和资历证明。 (二)考试期间有违纪行为。 第十五条 本规定报名条件中所规定的从事会计工作年限,其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前。 第十六条 本规定适用于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 境外人员申请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有关办法,经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后,另行规定。 第十七条 本规定由财政部、人事部按职责分工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财政部、人事部于1992年3月21日联合颁布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同时废止。财政部、人事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下发的有关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规定,与本规定不符的,以本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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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4-11 22:53:35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可以报,只是需要学校给你出具一个证明,证明你准备毕业取得学历证书。审核现在相对严格了。参考资料:http://baike.baidu.com/view/132553.htm?fr=ala0_1_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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