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力收债视同为抢窃"有这样的司法解释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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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0 | 2008-5-26 10:48:5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5、抢劫罪与故意伤害罪的界限 行为人为索取债务,使用暴力、暴力威胁等手段的,一般不以抢劫罪定罪处罚。构成故意伤害等其他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等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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