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案子这个法院有权受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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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4 | 2010-11-27 12:37: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关于公司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支付双倍工资及补缴社会保险、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案子现已经仲裁好了,这样的案子不是一裁终裁吗?
现在单位竟然上诉了,上诉的法院还是同仲裁委一样的县级市的人民法院。这个法院有权受理吗?
我的问题是:
为什么单位可以上诉?
为什么这个法院会受理?
我该怎么办?
如果是撤消,也应该按照仲裁书上说的到地级市中级人民法院去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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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11-27 12:37:07 | 显示全部楼层
首先肯定法院是完全可以受理的。但是,这不叫上诉,单位提起的,可能是申请撤销裁决。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一)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的;(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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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11-27 12:37:07 | 显示全部楼层
您好,你问的为什么法律都有规定,不错的。你应该积极到法院应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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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11-27 12:37:07 | 显示全部楼层
劳动争议仲裁案件,当事人在接到仲裁书15日内可以起诉(不是“上诉”),你应像参与仲裁一样准备应诉材料(主要是证据和证据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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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11-27 12:37:07 | 显示全部楼层
从你说的情况,不能排除法院的管辖.符合受理条件的,应该受理.你可积极应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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