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合并原有仲裁是否继续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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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0 | 2021-1-15 01:11:2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北京市律师咨询 https://www.lawtime.cn/beijing 在现实生活中,公司合并的情形是比较多的,公司合并是指两家以上公司合为一家的情形,公司合并要处理债权债务的问题,需要通知债权和债务人,那么公司合并原有仲裁会不会继续有效?法律快车小编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一、公司合并原有仲裁是否继续有效 公司合并不会影响原仲裁的效力,裁决生效后,由合并后的公司履行生效裁决书。 二、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七十二条 【公司的合并】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 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第一百七十三条 【公司合并的程序】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第一百七十四条 【公司合并债权债务的承继】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第六十二条 当事人应当履行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通过上述分析可以知道,公司合并后并不影响裁决的效力,公司合并后,生效的裁决书由合并后的企业履行,如果不履行的,权利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法律快车进行咨询。北京市律师咨询 https://www.lawtime.cn/beij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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