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如何足额领取社会基本养老保险金?

[复制链接]
查看11 | 回复1 | 2010-12-1 17:56:4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人工龄33年,单位的所有制性质为全民事业单位,单位未为本人缴纳1975-1989年社会基本养老保险金。2007年12月到法定退休年龄,在办理退休手续时得知,单位在1993年只为我缴纳了1990-2007年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金,根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缴纳18年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只能领取退休前工资的70%,只有补足1975-1989年社会基本养老保险金,才能享受33年工龄退休应有的养老保险金,为此,社保局认为我在1990年开始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金,且身份属职工性质,退休金只能按在职工资的70%享受。
要求:单位为我补缴1975-1989年社会基本养老保险金
请问:是否可行,具体有哪些法律依据
注:1993年开始缴费,1990-1992为补缴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千问 | 2010-12-1 17:56:46 | 显示全部楼层
具体情况去有关部门问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主题

0

回帖

4882万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48824836
热门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