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基国检的程序是哪六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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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1 | 2010-11-28 17:07: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省级政府(办公厅)致函国家教育督导团,提出“国捡”申请。并附件上报全省当年“两基”主要指标达到情况.
2、国家教育督导团将对申请省“两基”主要指标进行初步审查,根据时间,可能安排对申请省个别情况进行抽查。
3、经国家教育督导团办公室与省级政府(办公厅)和教育厅协调,确定“国检”时间后,向省级政府(办公厅)复函,抄教育厅。
4、国家教育督导团组织国检组,对申请省实施国检。(下详述)
国检组一般由国家总督学顾问(副部级)任组长,成员十几人,时间7-1 0天
5、国检组将检查情况向教育部报告,经同意,致函省政府(办公厅),提出整改要求,确认是否为实现“两基”省。同时发新闻公报。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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