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严重违反了劳动法,我们要求劳动仲裁,我们应该怎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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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4 | 2010-5-22 21:28:2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在公司工作四年了,多次要求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均被拒绝。我们公司的情况是这样的:1.我们每月全勤的话仅28天以外算加班。双休日照常上班,也不算加班,就是加班也不执行国家1.5倍正常工资的标准。2.法定节假日公司也不匀许我们休息,上班节假日上班等同于正常上班,不算加班。3.我们的加班要扣压至年底才发。我感觉这样做下去对自己没有好处,一点保证也没有。但是觉得都做了四年了就这样走了有点不妥。要是仲裁的话我能得到哪些补,我应该要求什么啊,望高手给予回答,最好能依据劳动法给出回答。
还有就是我们公司注册地是上海,办公处在上海徐惠区,生产基地在常州,我们就是生产基地的工人。我们能证明与公司有事实的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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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5-22 21:28:20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种情况下最好员工联合起诉公司注册地管辖法院,但由于你们全部全部在常州,所有官司打起来会比较艰难.因为法律规定只有用人单位注册地管辖法院才有权受理劳动仲裁案件.现在最好的办法就是大家合伙找一个上海的律师,一般的话都是5000元起代理类似的案件,律师不白雇,他会帮助你们写材料,举证,要求各种赔偿项目.全权代理你们申诉.出庭.甚至庭外和解.按照你的说法,只要证明你在公司工作4年成立(你需要留下相关证据,例如,工资条,打卡条,总之是任何可以证明你为该单位员工的证据.)你可以主张要求补偿加班费,各种保险及公积金.如公司不再与你续约,你可以得到4个月的补偿金及1-3个月代通知金.劝你找个律师,不然哪怕你有理,法院大部分时候也是护着强者的,所以凭你们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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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5-22 21:28:20 | 显示全部楼层
【未签订 劳动合同 二倍工资】《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拖欠工资 拒付加班费 经济补偿 加付赔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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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5-22 21:28:20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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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5-22 21:28:20 | 显示全部楼层
你们可以向公司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也可以向劳动履行地的劳动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你可以主张支付08年之后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还有加班工资,没有缴纳社保的话,可以要求补缴并且赔偿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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