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领结婚证后,我为举办仪式和购买结婚用品等等借款7万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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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4 | 2010-12-15 00:10:2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今年6月份领证,9月办仪式,为了结婚我8、9月借款7万元,现在她提出离婚,请问这7万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吗?
我们在谈话时,我录音了,但她并不知道。在谈话期间,她说她跟我离婚是为了跟那个第三者在一起,她说这是她的心愿,在谈话中,她也承认她是过错方。她还说跟我离婚百分之八十是为了她以前的男朋友,百分之二十是因为我们之间的问题。请问,这个录音在法庭上能作为证据吗?这个录音能让法庭判定她是过错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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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12-15 00:10:26 | 显示全部楼层
1、用于结婚的钱4.5万属于夫妻共同债务2、2.5万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跟亲属借款时一般要夫妻共同签字,法庭才会支持的,如果没有借条,女方也认可这笔债务的也可。3、如果你认为她有过错,那么就需要有证据来证明。离婚时有过错方对夫妻共同财产可以不分或少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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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12-15 00:10:26 | 显示全部楼层
用于结婚的钱都是夫妻共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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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12-15 00:10:26 | 显示全部楼层
有领结婚证你们就是合法夫妻了,之后办仪式的钱当然是你们的共同债务,但是你那个录音是违法的,不能作为呈堂证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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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12-15 00:10:26 | 显示全部楼层
只要她无法证明借款完全属于你的个人债务(如赌债),就为共同债务,共同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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