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请问一下王律师,我该怎么办?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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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1 | 2010-12-15 00:34:4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的老公是离了婚的,2004年离婚协议书上是写的他的前妻每月给他的儿子拿100元人民币作为生活费,但是她从来就没有给过一分钱,只是有时候孩子去玩会给他买衣服或者玩具,她现在也不给,而且现在孩子每月学费加生活费都要700-800元,我们也没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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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12-15 00:34:49 | 显示全部楼层
1、他前妻有工作单位没得?如有工作单位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每月单位工资。2、有法律问题请直接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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