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前妻的要求是否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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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1 | 2010-12-15 16:44: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十二年前买了一块宅基地,但一直没建房,十年前,我离异.分配财产时未提及此地.四年前我再婚,其后在那块地上建房数间.现在国家要征用该地,并给予一定赔偿.我前妻要求分得赔偿款.是否合理?应给她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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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12-15 16:44:21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前妻没份,因为土地是集体的,补偿是针对房屋的补偿。你的前妻没有份额不应给她确实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她无权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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