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不是应该向劳动部门说明?麻烦请尽快回复!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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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1 | 2010-12-14 12:34:2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在工业园区的外资企业工作,上月由于意外怀孕而做了人流手术,按照医生嘱咐和劳动法的规定,我向公司申请了一个月的假期,这个月薪资结算时,公司跟我说按照公司规定只能休假14天,而且工资只结算基本薪资,扣除了全勤包括其他的福利,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公司这样做,是否存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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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12-14 12:34:28 | 显示全部楼层
法律只规定了按原工资发放,并没有对是否领取福利作规定,主要根据你公司的规章制度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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