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望有关人事多多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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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0 | 2021-1-7 11:17:3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冤假错案,坑害来锦州投资山东商户利益
  请大家关注此案,我要实名举报,举报人,申刚杰,男,汉族,1984年3月11日生,个体养殖户,现住凌海市大有乡裕海十四区,电话15940638199。
  一,被举报人情况
  1.候禹为辽宁省凌海市人民法院(2019)辽0781民初110号主审法官。
  2.王翔为辽宁省锦州市(2019)辽07民终1353号判决主审法官。
  二,举报事实及原因
  1.二被举报人在审判过程中糊涂官判糊涂案,给举报人造成近二十来万损失,特向纪委进行实名举报。
  2.案件事实如下:
  2017年10月1日,举报人为山东人到锦州进行海参养殖投资,与李某签订合作合伙协议,举报人前期投入662361元,进行海参养殖圈建设,后李某认为其在当地有实力,强行欺压举报人,在不履行对等义务的情况下,强行要求举报人在购买海参苗时承担一半,举报人不同意,后李某自行撤出,后起诉申刚杰要求解除合同,举报人反诉李某要求其承担一半的前期建设费用及海参圈使用费,一审二审判决在李某仅仅要求解除合同的情况下要求举报人承担赔偿全部责任,并且因李某违约给举报人造成的损失全部没有支持。
  被举报人既一审二审主审法官,举报人所有的证据都没采信,证人证言既不采信也不排除的情况下没有引用,所有的举报人的反诉请求一概不予支持,严重违反审判中立性,现二审判决已经生效,马上面临执行,将给投资人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
  李某多次与举报人强调在锦州好使,锦州法院更好使,你告到那里都没用,法官都得给我面子,不信咱就试试,我一个外地人感觉李某在锦州确实好使,法官都听他的,李某起诉举报人都没有要18万苗钱,法官都给判了个18万苗钱,我一个不懂法的老百姓都能看出来,法官从那该判一个18万来,本来他应该赔我钱,确变成了我赔他钱,我相信我能找到说理的地方,希望咱纪律检查委员会给咱外地一个投资人还一个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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