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官司怎么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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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2 | 2010-6-10 10:50:2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于2007年4月15日被诊:颈椎外伤,颈椎C4不全性骨折(外伤)住院.住院时我向医院说明了我有高血压病史和有过脑出血史,住院子后.血压以每天上升5%的速度递增.医院曾以外伤医治.其间没有采取任何压制血压升高的医疗措施.2007年4月19日突发脑出血.同年7月6日出院.2008年8月6日我以医院失责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医方提出鉴定,在法官的主持下我们审核了鉴定材料.后送交鉴定机构的时候,医院又勾结了法院内的法医,采取绕过法庭的方法,在送鉴的材料中偷偷增加了虚假的医嘱材料(已被法院查实),造成了鉴定结论不正.问:这官司我该怎么打?
医院采用了作弊的手法.勾结法院法医,私自增加了虚假材料,影响了鉴定工作.是否可以认定医院违反了《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九款论处?
还有医院为了推卸其没有积极医治而产生的严重后果,把我在同个医院的一次住院,分成了二次住院,把原来的自费改成了医保。使我失去了被打后住院要求索赔证据,造成了我损失,对此我可以以什么法律条文向医院主张权力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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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6-10 10:50:20 | 显示全部楼层
重新鉴定,也可以向上级法院申请指定机构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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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6-10 10:50:20 | 显示全部楼层
重新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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