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不详,夫妻财产如何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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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3 | 2010-6-12 15:32: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在离婚之前,男方将部分存款从银行取出,私自借予他人,女方对此全然不知,如果离婚,女方分得的夫妻财产就变少了,对女方而言,显然不公平,此类情况,女方该在离婚前如何采取措施才能避免呢?
由于女方多年过度信任男方,所以对总存款数根本不清楚,男方借给哪些人,借款多少也不清楚。这种情况情况女方该如何办? 此时双方感情不合,接近离婚的边沿!
跪求一些详细的回答或者建议,万分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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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6-12 15:32:53 | 显示全部楼层
女方可以举证在男方未私自取款前的存款记录,取款后的记录及时间,离婚时的存款记录及时间,保留对男方已取走款项的追索权。如果能再提供一份男方借款给他人的借条证明取走款项用于借贷他人,那么在他人还款给男方可以行使追索权,要回属于自己的那一半款项,包括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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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6-12 15:32:53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在法院申请财产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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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6-12 15:32:53 | 显示全部楼层
你把剩下的钱取出来借别人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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