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纠纷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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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3 | 2010-6-19 12:11:4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简单点说。我家要盖房子,但是老房子(泥砖房)正面的屋檐前半米有一别人家的“石角”(相当于废弃的老地基),而房产证标明房子的前面是空地(未标明宽度),而且那个老地基一直以来都是当做是路来走的,请问这个地方能算是我家房子的合理延伸地带么?能延伸多宽?现在家人想把这个地基弄掉,然后变为小路,可行么?如果要找相关负责单位,应该找哪个政府部门?(市政局以上的)
此问题答好的加分感谢!谢谢。
那户人家是我家的死对头,所以可能没那么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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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6-19 12:11:45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找国土部门。农村的房子不需要找那么高的层次,只不过跟村里的书记、村长说一声就行了的事,如果你将层次找高了,书记村长还会认为你瞧不起他们,相反还会对你有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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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6-19 12:11:45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没有用的老宅基地是公用地方!根据是农村一户只一个宅基地的制度。当然你尽量与老宅基地主人打招呼,如问那石角的石头你还要吗。有人反对可以找村干部调解。村干部能力不够可以向乡镇司法所、国土所等部门给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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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6-19 12:11:45 | 显示全部楼层
国土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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