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求助!!很急,财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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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5 | 2010-6-21 15:38:4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法律求助:甲生前购置了一块土地,在文件上把股权的6%写在了乙的名下,但是乙并未出资。甲没有留遗嘱。甲去世后,乙向甲的家人要钱。请问乙是否有权利获得6%的股份?或者,甲方的家人把地卖了之后,乙是否有权利分得钱?
另外,如果分给乙钱,是按照当时购买土地的价格分给乙,还是现在的价格?因为土地的价格一直在涨。
还有,有什么方法能使甲方给乙的钱最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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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6-21 15:38:46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是典型的遗赠乙有权获利分钱按现在的价格分钱估价后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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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6-21 15:38:46 | 显示全部楼层
土地是实名制的,只要有名字就有权利,除非能证明他这名字写上去是通过非法手段,不然这6%就是他的,一点没商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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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6-21 15:38:4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补充一点:对于你所说的那块土地应该是农村宅基地,如果他不是你们村集体的,那么甲的赠予行为就是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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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6-21 15:38:46 | 显示全部楼层
根据《合同法》第185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从这一条规定可以看出,赠与合同是诺成合同。所谓诺成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的意思表示一旦经对方同意即能产生法律效果。赠与合同一经受赠人表示接受便宣告成立。
赠与合同为不要式合同,所谓“不要式合同”,是指法律没有要求必须具备特定的形式的合同。不要式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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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6-21 15:38:46 | 显示全部楼层
乙有权利 可以看成是赠与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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