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继承中变更原告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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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2 | 2011-1-11 10:38: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老爷子立了一份遗嘱,将自己一半房产给长子,继承开始后其他几个儿女和老太太都有疑义,长子向法院起诉要求确认遗嘱合法有效,期间长子因病死亡,那么他的妻子和儿子可不可以代替他成为本案原告?需要通过什么程序做变更吗?同时长子死前也立了一份遗嘱,将自己从老爷子那继承的这一半房产给妻子,那现在这一半房产有争议,是不是还不能发生转继承?
请知道的人帮忙回答,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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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1-11 10:38:10 | 显示全部楼层
根据你介绍的情况1、遗嘱中的一半房产现在发生了转继承的情况,应转由长子的法定继承人继承。现在发生确认遗嘱效力的诉讼,只要长子的法定继承人到法院确认继承就可以进行原诉讼。2、如果老爷子的遗嘱被确认有效,那么妻子可以实现转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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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1-11 10:38:10 | 显示全部楼层
按照遗嘱转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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