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老师诉学生名誉案,请求专家判断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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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9-16 12:44:53 | 显示全部楼层
二审都结束了,那说明案件都结了,接受法院的判决吧.调整好心态,过好自己的生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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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9-16 12:44:53 | 显示全部楼层
为什么你总在回避问题,说和问题本身不相干的话?电脑问题是提问和回答问题的地方,尤其在法律问题上,讲的是理性和道理,你这样是否违背了“电脑问题”和法律的精神?如果一个人希望在维护权益方面得到帮助,而你不能提供,也未说出任何有针对性建设性的意见,这种让他人接受法院判决的话对他人很可能是更大的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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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9-16 12:44:53 | 显示全部楼层
建议你将一审二审判决书发上来,由大家来帮助你怎么申请再审为好.在这里发表太多意见也没有实际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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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9-16 12:44:53 | 显示全部楼层
请看我的问题补充。如果你真想发表有意义的意见,先了解清楚提问人的问题和要求,并问自己能否做到理性,所言是否有根据,判断标准是否明确统一,理念,逻辑思维是否清晰。以你前面几次回答,我感觉你更应该先把我就你的回答向你提的问题想清楚,我的案子比那个复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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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9-16 12:44:5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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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9-16 12:44:53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让他拿出你说你喜欢他或者是其他表示爱意的证据来,他拿做当证据的东西你同样也能拿做当证据。其实法院也经常不公正的,找律师从相关法律的漏洞辩护,这个问题真难解决......你也可以把网上的记录作为证据,再找一个同样听到这样话的同事作为证人比较好......追问我的理解正是这样,被告没有任何证据,法院反而判我证据不足。你说我喜欢你,我说我不喜欢你,这就够了,怎么还要我举证?被告在诬告信里和给法院的陈述里都声称我对他有男女感情,骚扰他,而被告没有任何证据证明他说的属实,反而我举出很多证据说明我一直的态度,以及他言行的恶劣和矛盾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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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9-16 12:44:53 | 显示全部楼层
既然他没有什么证据,那为什么法院还是判他胜诉了,那不是你的问题,那就是法院的问题,那个学生既然不在乎闹大,你又何必去在乎,所谓坏事传千里,你可以通过电视台、网络、报纸杂志等进行“宣传”,明眼人就可以看出来到底是谁在那儿说假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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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9-16 12:44:53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我不怕闹大,怕阴暗和打压。而他怕闹大,所有行为都是在暗中来的,向他人传播,写诬告信,利用听了他一面之词,说我不要脸的学生工作者和学生帮他传播,逃避和我当面对质。学校也是打压,一边私下嘲笑歪曲,一边在我要求公开所有材料时隐瞒搪塞,甚至我告了学校后,他们写给教育厅的所谓结论都不敢给我看,教育厅一句“你反映的问题都不存在”就把我压下来。所有都是暗箱操作,包括最后的法院判决书,也完全是个暗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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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9-16 12:44:53 | 显示全部楼层
那么,这对你来说,这是一个好消息,既然你不怕,他怕,那么你就把它闹大,最好让所有人都知道,如果有什么电视台的关系,你就可以去请求他们的帮忙,毕竟一个人的名誉是最重要的,对这种不要脸的人,你也没有必要和他来讲什么面子的事情,作为老师来说要在适当的时候保护自己,他来一个大的,你就来一个更大的,他给地区的法院,你就给更大的法院,看谁大的过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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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9-16 12:44:53 | 显示全部楼层
非常感谢!但因为分只能给一个人,最后一个网友在法律上更为专业,就把分给他了,实在不好意思。谢谢!感谢你无私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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