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厂里上班,没签合同,答应做半年,也同意押金,中途有事离职,押金拿的到不?急急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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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3 | 2011-10-9 09:41: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老板现在就说我当初进来说做半年的,现在就不肯给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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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10-9 09:41:29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你双倍工资,补交社保,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还应支付经济补偿(法律规定详见《劳动合同法》第82、38、46条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6、27条)。关键一点就是证据,需要你和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的证据。至于工作了多少时间,可以用“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在仲裁或诉讼时由用人单位出具,因为每个人到一个地方工作都应该填写入职表。这样也就证明了你的工作时间,发工资你也要签字,工资发放表也应由用人单位出具,这就证明了你每月的收入状况。“举证责任倒置”在劳动法领域广泛存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6、39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13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9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6条,《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2条均有这方面的规定。工资支付凭证、社保记录、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考勤记录等均可要求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如果你想全面维护你的合法权益,建议你看一下《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和《社会保险法》,你才能知道用人单位到底在那些方面侵犯了你的权益,会使你一生受益。如果用人单位侵犯了你的合法权益,注意收集证据。如果将来仲裁或诉讼,这很重要。用人单位收取押金是违反《劳动合同法》第9条的,如果你有收据或其他证据,完全可以要回来。不给按第84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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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10-9 09:41:29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跟老板协商,实在不行动用法律武器。押金是可以拿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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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10-9 09:41:29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去找媒体老板肯定会还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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