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交通肇事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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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3 | 2010-7-28 22:10: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同学的老丈人由于酒后驾车,带倒一位路上的妇女,未造成伤害。之后他逃逸了。现在他被行政拘留15天,问会不会吊销驾驶证?现在妇女要求赔偿他1万元,如何处理这件事?请帮个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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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7-28 22:10:00 | 显示全部楼层
发生交通事故后,机动车驾驶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一)逃逸;酒后驾车加上逃逸,基本就要吊销驾驶证了。至于赔偿,那要看事故对受害者造成的伤害程度,具体有---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住院才有)护理费(生活不能自理才有)交通费、伤残补助费(经鉴定有伤残等级的才有)这个事故驾驶员肯定是全责,把所有应赔付的费用加一起,就是他必须赔偿的总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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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7-28 22:10:00 | 显示全部楼层
1,酒后驾车如未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就承担行政责任。
法条链接:《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和暂扣三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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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7-28 22:10:00 | 显示全部楼层
肯定吊销驾驶证终生不能再驾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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