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购买二手商务公寓需要交纳营业税,还是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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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2 | 2011-2-28 22:39: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请大家帮忙分析:
我在2011年1月23号购买了深圳南山一套建面40平米的商务公寓,该房子房产证上的购房日期为2010年4月20号。房产证上的土地用途一栏为居住用地,建筑物及其附着物用途一栏为商务公寓,贷款是按住宅类做的,首付三成贷款七成,由我(买方)付所有税费。
我的问题是:这套房子需要交纳营业税,还是契税?是否是按房产证上登记价格缴纳?
我的中介说只需交纳房产证上登记价3个点的契税,登记价为18万,则需要缴纳5400元。因为购房和中介有很多的插曲,我不敢相信中介的话。我打电话给南山地税局,地税局的人说凡是土地用途为居住用地的房子需要交纳房产营业税,3月15号前可以办理差额缴税,也就是2011年1月28号前成交的房子只需要交纳差额营业税,约3万元。请大家帮忙分析下到底这套房要交营业税,还是契税?如果是营业税我得立即去地税局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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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2-28 22:39:12 | 显示全部楼层
契税是要交的,具体几个点,可以咨询地税,中介一般不敢多收,是有发票的。至于营业税是较复杂的:首先告诉你一个好消息,2011年1月28日前购买的,可以免营业税,但是,时间认定的标准是你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定金或首付款(银行监管金)的时间。如果你在1月23日签的合同,并且在中介刷卡支付了定金,那么恭喜你,可以省3万的税金了。假如你只签了合同,但没有在1月28日前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定金,或是用现金支付定金,那么惨了,你还是得交营业税。1月28日签交易免营业税的几个必须文件:1、购买合同;2、付定金刷卡的小票;3、银行资金监管的地电脑小票、资金监管协议和监管证明;4、买卖双方身份证复印件;5、房产证复印件;6、表格《房屋交易情况登记表》。以上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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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2-28 22:39:12 | 显示全部楼层
根椐你的表述应该是购买的二手房,按照你购房的时间看适用《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157号)文件规定,不足五年的普通住房差额征收营业税,非普通住房全额征收营业税,需注间的是差额征税需提供有效凭证(原购房发票)税率为5%。契税是一定有的,税率是1.5%-3%,普通住宅,适用1.5%的税率,非普通适用3%,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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