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司对方撒诉后,半年又向法院提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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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5 | 2010-8-15 02:06: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爸6月份的时候打了一起交通事故的官司,打完后对方撒诉了,现在家里又接到法院的传单,请问一下我们应该怎么办呢?如果不接这次的提诉会怎么样呢?我们可以向法院提出要求对方什么吗?
上次他们是以民事赔偿纠纷告我们,现在又以交通事故赔偿来告,但我们没有承认这次的交通事故与我们有关,我们不认同,本来上次我们还要开一次庭的,交警出示了一份更改日期的证明过来,但后来不知道什么原因他们撒诉了。当时交警是第二天才去现场取证,而当时我们没有去现场,是交警没有通知我们去,取证后才到我们家叫我爸签的字,但我爸也受伤了属于很米糊的状态下签的,而我爸一个字也不认识,当时我爸说交通事故认定书上一个字也没有写,只是叫我爸签字,我们律师去看对方的证据才知道上面写有字,我爸并不认同这个事故,他们家的关系太硬了,如果说,我们这样打官司下去,可以告交警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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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8-15 02:06:0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应该怎么办呢?:积极应诉,说明自己的主张和理由如果不接这次的提诉会怎么样呢?:白白失去答辩的机会。我们可以向法院提出要求对方什么吗? 如果你方在事故中受损可以提起反诉。可以告交警吗?不能。“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的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作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案件的证据使用。因此,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行为不属于具体行政行为,不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如果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书牵连的民事赔偿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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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8-15 02:06:06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好,就你描述的问题,律师答复如下:
首先,因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首先要有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这是所有赔偿责任依据的开始。
其次,对于因交通事故引起的致人人身损害,主要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住院费,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精神损害赔偿等。建立的基础是伤残等级鉴定基础之上。伤残等级鉴定是由专门的鉴定机构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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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8-15 02:06:06 | 显示全部楼层
对方有诉权。不接传票,可以公告,最后可以缺席审理。如果要求对方什么,可以反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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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8-15 02:06:06 | 显示全部楼层
当事人有诉权,包括起诉的权利,也包括撤诉的权利。如果一个案子在法院出具正式的裁判文书之前,原告撤诉,并且经过法院裁定同意的,这个案件实际上等于并未经过实体审理,也就是说谁是谁非尚无定论,同时,原告起诉将起到一个效果就是诉讼时效中断了。隔一段时间,只要他愿意,仍然可以继续就同一起纠纷重新起诉,这个是没有问题的,是他的合法权利。法院仍然要受理,作为被告,你仍然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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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8-15 02:06:06 | 显示全部楼层
只能应诉否则会被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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