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公司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相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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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2 | 2011-3-22 11:37:5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公司为集团公司,根据生产经营和科技开发的实际情况,我们将对研究开发项目实行集中研发,由各个成员公司受益。请问集中研发所发生的研发费用如何在成员公司中加计扣除?成员公司以什么作为入账依据?成员公司申报加计扣除应当提供哪些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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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3-22 11:37:51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华。会.计.网.校小文哥回复: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8]116号)规定:企业集团根据生产经营和科技开发的实际情况,对技术要求高、投资数额大,需要由集团公司进行集中开发的研究开发项目,其实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可以按照合理的分摊方法在受益集团成员公司间进行分摊。首先,需要说明的是:企业集团申请加计扣除需要提供集中研究开发项目的协议或合同。该协议或合同应明确规定参与各方在该研究开发项目中的权利和义务、费用分摊方法等内容。如不提供协议或合同,研究开发费不得加计扣除。企业集团研发费用的分摊必须与成员公司取得的收益相配比。企业集团采取合理分摊研究开发费的,企业集团集中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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