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继承案件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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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2 | 2016-10-30 13:14:5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某男子于车祸丧生,之前未婚,其父母早就死了,男子车祸丧生时没有任何遗嘱和遗赠抚养协议。该男子得到的赔偿款50万元本身应该由(第二顺序继承人)也就是他的兄弟姐妹继承。就在兄弟姐妹准备继承的时候,突然冒出来一个女子,自称是该丧生男子生前的情人,并且抱着一个婴儿,说这个婴儿是该男子生前与她生的儿子,并把该男子的兄弟姐妹起诉,要求自己代理婴儿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男子的赔偿款。兄弟姐妹一致称之前从来没有见过此女子,没听说过死者生前有什么恋人,并且以死者生前完全和兄弟姐妹生活在一起为由要求驳回婴儿的继承权。那么:
1、如果确实此婴儿是死者的非婚生子女,那么兄弟姐妹就必须眼巴巴的把钱全给这位陌生人吗?兄弟姐妹能否得到补助?还是说不能让此非婚生子女继承?
2、起诉的时候如果死者已经火化,那么女子怎样证明婴儿与死者的父子关系?
3、如果女子不是抱的婴儿,而是怀着胎儿,说胎儿是死者的非婚生子女,那么此胎儿能否享受继承权?胎儿出生前,死者的兄弟姐妹必须暂停继承,等待婴儿出生再下结论吗?
4、如果女子怀胎时,死者已经火化了,那么又该怎么办?
感觉婚姻法已经有很多地方不适合现代的生活变化了~~~~~
我知道非婚生子女也是第一顺序继承人,我是想问:发生第一种情形的时候,兄弟姐妹们一点份额也得不到吗?财产完全让这位从不认识的“亲人”婴儿拿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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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6-10-30 13:14:51 | 显示全部楼层
1、如果是被继承人的非婚子女那么该婴儿是第一顺位继承人;2、死者遗留的毛发的体物进行DNA鉴定,或者没有办法,3、胎儿有继承权,也就是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要是胎儿顺利出生,那么这份保留的遗产就是孩子的,要是孩子出生时是死婴,或是没有出生就死亡的话,那么该份被保留的遗产按照先前的继承顺序继承,要是该胎儿出生后是活婴,但是不久死亡,那么这份保留的遗产由婴儿的继承人继承;4、那么回答应该和第2一样的,等胎儿出生后做DNA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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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6-10-30 13:14:51 | 显示全部楼层
1,如果确实是他的孩子,那么他就可以继承,因为法律保护孩子的利益,也就是说。不是说不是婚生子女 就不受到保护,而且他们是否是同居关系,现在同居关系,法院是比较婚姻关系处理的,2死者生前的东西3那应先留有胎儿的应保留份额,孩子一旦出生,哪怕是呼吸一秒就死了,他也有继承权。除非是死胎 没出来。 这个说实话啊,如果有第一顺位继承人,一般是轮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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