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和旅店工作人员发生口角,被打伤眼睛后砸坏一辆面包车玻璃(价值165元),被拘留10日,拘留期间提询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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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3 | 2010-9-13 21:59:4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酒后和旅店工作人员发生口角,被打伤眼睛后砸坏一辆面包车玻璃(价值165元),被拘留10日,拘留期间提询警官只让赔尝玻璃钱,不让找打人者要医药费用,而且打人者只拘留了7天,这样处理合理吗?如果不出玻璃钱会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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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9-13 21:59:46 | 显示全部楼层
砸坏面包车玻璃属于毁坏公私财物,拘留没有毛病,对方打伤你眼睛属殴打他人,要看伤害程度,你可以做个伤害鉴定,够轻伤害,就可以转刑事处罚,至于医药费,你要保留相关病例,收据,到发案地所在法院提起民事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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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9-13 21:59:4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觉得这样解决对你很不公平,被打伤眼睛就应该让打人者赔偿相应的医药费,甚至误工费等等,车的玻璃也要对方进行赔偿,如果他们不给钱最好的办法就是用法律途径解决,前提条件,你要有足够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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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9-13 21:59:46 | 显示全部楼层
那情节更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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