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月份,本人开车碰伤一名妇女的脚,导致受害者脚背骨头受伤,相关部门认定本人责任为60%,受害人责任为40%,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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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1 | 2010-9-17 22:02:4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四月份,本人开车碰伤一名妇女的脚,导致受害者脚背骨头受伤,相关部门认定本人责任为60%,受害人责任为40%,交了2万罚款,三个多月过去了,伤者还不愿意协调此事,还称自己要继续医治,由于比较倒霉,碰到了一个被丈夫遗弃离婚的怨妇,交通部门和中间人都觉得这名妇女无法交流,由于想尽快处理这件事情,我该怎么办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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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9-17 22:02:42 | 显示全部楼层
提请司法程序解决吧,这样纠缠没完没了,很闹心,而且浪费时间影响工作、生活。主要是你也愿意承担属于你的责任,她也应该承担属于她的责任,况且,她对你心里造成的阴影又如何消除呢?是不是理应向她索赔精神赔偿呢?我也开车,已经被行人、电动车吓破胆了,一是因为太危险而害怕发生事故;二是被对方的突然袭击吓的开车有阴影。现在这类所谓的“弱势群体”真不敢沾惹,否则真的家务宁日。不如赶紧提起诉讼,寻法律程序解决算了,就这么点事故,罚款就交2万,凭什么啊?真窝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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