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合同上物业费是1元,现在两年多了,业主委员会还未成立,但物业要收1.3元每平米,说物价局当初批的就是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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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1 | 2010-9-19 14:29:5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看了购房合同,物业费收取1元.物业处有个公示牌上面注明了收费许可证和批准价1.3元实收价1.3元.收费时间2005年8月28日.现在业主委员会还没成立,物业也没有在单元楼里公示,不知道这样可不可以拒交物业费,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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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9-19 14:29:55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好好看看 你在和开发商签订协议时 上面写的是:暂定还是一定 其次 你有权利要求物业公司将收费许可证亮明等业委会成立再交?你当人都是傻子啊?你能想出这种歪点子 看样子你也不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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