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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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1 | 2011-3-25 18:51:5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朋友在一个私营企业工作了四个月,已经过了试用期。但今天被通知说“不知道是公司不适合他还是他不适合公司”。言下之意是辞退。于是学习了劳动法,得到的信息是说可以赔偿一个月平均工资的代通知金以及半个月平均工资的赔偿金。
朋友拿着这信息和公司商量,结果公司摆出一招让人觉得好心寒!因为朋友公司的工资发放是一部分通过银行卡,一部分现金。银行卡那部分,是一小部分,差不多只有最低工资水平那样,而这个数是远远低于珠海市内对该职位定价的。另外那部分现金发放,则是用信封装好,写了名字和数量便交给了本人,也没有盖公司章啥的,极不规范。现在公司说赔偿的部分仅仅按银行卡上面的数据来赔偿,(因为合同上写明的也是这个数,朋友在里面工作,就签了,心想着只要每月给我该得的就行了),而现金部分则不在赔偿范围内。
我们咨询了人力资源中心,结果回复说除非有证据证明你的现金部分工资成立,是这家公司发放出来的,便可以。可是左想右想,似乎真没有。
请问有哪位朋友遇到过类似的事情么?这样的黑企业,难道就这样听之任之?
不求别的,只要这公司给朋友该给的就好了。希望有知道的朋友支点高招,真有帮助的话,我会加赏。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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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3-25 18:51:50 | 显示全部楼层
跟老板交涉的时候做个录音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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