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了一套农民房,现在面临拆迁,房产证上是原业主的名字,拆迁的补偿谁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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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6 | 2011-12-6 08:46: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08年我购买了一套农民房,现在遇到政府要旧改,征收该处房产。我们以前签订了一份买卖协议(律师公证),但是我没有房产证,房产证上还是原业主的名字。房产协议内容是:立卖契人(原房主)今将所有下列房产(****)卖与(我的名),议定卖价(*****),此产如有一切纠葛,均由卖方负责,今由某某见证,订立卖契为凭。现在政府征收必须要原房主的身份证去登记,才可以得到补偿,那我现在该怎么做,如果原房主不承认该合同的话,那政府会给我补偿吗?急求专业人士解答!!!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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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12-6 08:46:07 | 显示全部楼层
你是什么户口?是和这个村民同村的还是城市户口?如果是城市户口那这个合同都无效顶多和他协商让他把钱还给你;如果是与他同村那房子也没经过登记无法得到该房子的物权,虽然合同经过公证但房子没有进行过户只能要求他继续履行合同或者要求他赔偿!追问我是另一个村子的,不是同村的,如果我要求赔偿的话,能得到哪些赔偿?如果我不配合搬迁了,那政府会怎么处理,走法律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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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12-6 08:46:07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同村的那凭这合同想维护你的房子上的权益-难!要求赔偿的话把你已付的款项还给你并合理支付其他损失费如果走法律程序你们的关系会搞的很僵,而且我估计结果也是一样还你已付的款项和一点补偿,关键是你们的户口问题造成你们的买卖合同是无效合同得不到法律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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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12-6 08:46:0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好奇,想请问一下您是有遇到类似的经验,还是有处理过相关问题的类似经验呢?另外我在网上还看到说律师公证是没有用的,说这样律师是知法犯法,那我如果走法律途径原来的律师会不会出庭?还是我要另外找律师。那如果我做钉子户,不搬走,原房主能得到赔偿吗?我坚决不搬走的话我会有什么损失?还有一项,当时签合同的时候律师还让我找了原房主的小孩签字,说放弃日后该房产的所有权的,请问这条补充有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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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12-6 08:46:0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是做房产管理的!合同公证与否与它的效力没有很大关系只要是合法、真实、公平等原则签订的民事合同就是有效的只是你们的合同没有根据签订主体来也就是你们不同村的原因。如果走法律程序的话不划算说句实在话你根本没有得到房子的物权得不到法律的支持!退一步讲,即使你们当时过户了你的房产证办出来了到现在你不肯搬走起法律程序那还有被撤销的可能这样你顶多想房管局赔偿损失,现在么你能拿回你的款项和相应的补偿已经蛮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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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12-6 08:46:07 | 显示全部楼层
你与农民签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国家规定没有产权的房子严禁交易,所以你是不可能直接得到政府的赔偿的,除非你遇到了好人,他把政府赔给他的钱给你,但会有这样的好人吗?悬!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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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12-6 08:46:07 | 显示全部楼层
一、如与原房主关系处理好,则一切按正常手续办理,可的补偿,或与原房主一起办理,由房主将补偿交付与你。二、但如原房主不承认,若诉诸法律,则难以按相同待遇补充,法律上合同无效;三、如合同无效,则比较好的结果是原房主退还原购房款,最好的结果是附带08年以来的银行同期利息。除非,原房主心软,否则,其他补偿难以得到。四、所以建议与原房主、公证人处理好关系,双方可以协商赔偿,争取多一点赔偿。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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