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2011公安系统(人民警察)缴费人数与招考计划比例低于30比1的招考职位到底是什么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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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1 | 2011-4-16 08:56:4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报考了2011年4月24号考试的辽宁省公安系统(人民警察)公务员考试,并且已经缴费。但近日看到辽宁省人事局网站上有个公告(Excel表)叫做《缴费人数与招考计划比例低于30比1的招考职位》。
不明白这个公告的含义,于是经过在网上查询,看到很多种说法,已经大概了解了什么意思。但其中有的说,已经报考并缴费的人数要高于职位招聘人数的30倍以上(即30:1的比例),该职位才能开始考试,否则取消该职位,列入下次招考。真的是这样吗?
说到这儿,问题就来了:如果上述属实,那么我报考的这个职位(辽阳市文圣公安分局派出所民警5)计划招8个人,可已经缴费的仅有110人,且现在报考已经截止了。这是否就意味着取消该职位了?如果取消的话,4月24日还考试吗?如果不考的话,所谓的“列入下次招考”的具体考试日期是哪天?
还望有识之士给予详细解答,解释的越详细越好,最好是有官方的解答。本人在此不胜感激!
像“不考试了,直接放暑假了 ”这类无聊的答案就不用再回答了,浪费你的精力也浪费我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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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4-16 08:56:46 | 显示全部楼层
你现在考试人事网上能查到那个表会有是否取消的岗位啊,具体安排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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