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销系统上面显示“少收汇超出规定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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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2 | 2010-10-25 14:49:0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成交总价:22087
收汇总额:15631
报审差额:6456
核销系统上面显示“少收汇超出规定的范围”
8.25出口的,快到退税期了,我们最近也没有新的出口,怎么补上那个收汇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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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10-25 14:49:03 | 显示全部楼层
目前,每笔出口收汇核销单与出口收汇相关不得超过等值5000美元,你可以用其它的出口收汇先核销了。不然的话,可以申请做差额核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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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10-25 14:49:03 | 显示全部楼层
既然没有其他收汇,只能一种方式,暂办理一个远期收汇备案,等到有收汇了,再行核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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