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发商延期交房的问题,高分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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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2 | 2010-11-6 14:44: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人于去年买了一处商品房,按照合同一次性付款先付90%,后10%验房之后再支付。交房日期是2010年5月30日。延迟交房是以所付款每日万分之二来赔偿。
最近有听说我所买那一栋住房已经很多人验收房子了,跑去问,原来很多人都是提前要求交房的,开发商以赔偿一些物业管理费做补偿。但是我打电话去问开发商,都说还没有开始交房,提前交房的话,补偿就少些。开发商有故意拖房的嫌疑。
我所要问的问题就是,我也想快点收房,但是关于赔偿问题的话,赔付一些物业管理费,我很难接受,主要是还没有开始享受物业管理,就先把钱支付,不能理解。
再者,我看到合同上写的有,所谓延长交房日期,是要除掉下雨天都无法施工的日期,请问这个日期怎样鉴定?是否需要开发商出具什么证明?
我该如何保障我的权利,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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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11-6 14:44:53 | 显示全部楼层
1、咨询律师,看合同条款是否是“霸王条款”2、看是否是因不可抗力造成的3、最好是和开发商协商解决,有时候针锋相对不见得就是很好的解决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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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11-6 14:44:53 | 显示全部楼层
提前交房是没道理的,交房日期是按照合同上的交房期算的,所谓因为天气恶劣影响交工日期,这款一般开发商都有这一条的,如果因为天气原因推迟了交房日期,开发商需出具当地气象部门的证明,如果出具不了,需按照合同上的约定给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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