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试用期员工社保补交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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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4 | 2010-11-16 19:33:5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详细情况如下:
我们公司以前是一个公司名(假设叫A),前段时间把A公司注销了,新成立了个新公司B,然后就把以前A公司的老员工直接转到B公司了,但也得重新签订合同,同时新公司B公司又因为人手不够新招了几个人,公司就约定新招的这几个人有三个月的试用期,但这三个月的试用期不买社保,等到转正以后补交,现在的情况就是该怎么补交呢?
1、因为涉及到合同备案问题,试用期员工我们也签合同,劳动局说合同得拿去备案,但备案了之后社保没交(因为社保是三个月之后补),该怎么操作呢?
2、或者我现在跟员工签了合同但现在不拿去备案,等到转正之后准备补交社保了,再拿去备案可不可以呢?合同中的签订日期该怎么填呢?
3、还有社保补交中医疗和工伤不能补,那该怎么办呢?对员工的社保有没有影响呢?
请大家不要说去问社保中心,官方的回答都是试用期就必须得买,不符合我这里的情况啊。第一次遇到这样的情况,希望大家帮帮忙,万分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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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11-16 19:33:54 | 显示全部楼层
按照我们这里的官方要求与你说的是一致的,但是你可以将试用期的合同暂时先不用去备案,待到三个月期满前去备案再补缴即可(支付少量利息)。我们这里无论是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都绑定一起缴(补)费,(填制专用补缴表格)。看来你们公司是一个 比较正规的单位,现在能够在三个月后给员工(补签)补缴社保的都是执行劳动法比较正规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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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11-16 19:33:54 | 显示全部楼层
是社保局不符合你们那里的情况?还是你们单位的行为不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希望你能摆正你们单位与社保局的关系,不要去做违法的事!
忠告:遵纪守法,好自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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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11-16 19:33:54 | 显示全部楼层
试用期内单位是否需要给员工缴纳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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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11-16 19:33:54 | 显示全部楼层
医保必须在3个月内补齐,要延续,否则一年内不能享受医疗本的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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