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户口在京缴纳保险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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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1 | 2008-5-27 18:31:4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是一名来自山东的打工人员(户口至今还在山东)。来北京前,我在老家的单位(铁路系统)上了保险,(99年开始)至今仍在继续缴纳,没有中断过。

来京后,从04年我进入现在的单位(私企)开始,也缴纳各种保险费用(养老、医疗、工伤、失业),至今没有中断过。

问题出来了,我现在等于是在山东和北京分别缴纳了两份保险,我想问:

1、北京缴纳的是否可以停止?如果我选择停止的话,我这几年缴纳的保险费用如何处理?

2、北京这边要交足多少年才可以?将来我是否也可以在北京领取养老金?

3、与我在山东缴纳的保险之间有没有可能对接或者互转?



现在发现这个问题后,我很头疼,希望熟悉的朋友能给详细解答一下。
按照“ 昆重帅师”的说法,只要我一直缴纳(两地)的保险,等到我退休的时候,不管转移与否,我是可以得到山东和北京分别给我的保险金?
我不可能把北京的养老保险停掉吧(据我们公司人力资源解释说,养老、医疗、失业、工伤保险是捆在一起的,不能随便停谁交谁。要停就得全部停)。
山东的那份保险我是无论如何都不可能停的(原因很多,但并不是因为我不打算在北京常驻)。
不知道有没有和我境况相同的朋友,一起来给支支招!!!
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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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8-5-27 18:31:46 | 显示全部楼层
1.你肯定是重复参保了2.不要停止,因为停了,意味着你将失去医保、工伤和失业的待遇,因为医保的异地报销是很麻烦的,你想在北京用山东的医保卡是用不了的3.北京规定,外地城镇户口在北京养老交满15年,医保男交满25年女满20年,并在北京工作到退休,就可以享受北京的养老金和退休医保待遇了,外地农户现在是没有这个政策的4.目前政策下,养老保险可以向户口地转移,只不过你重复交费了,所以实际上转移并没有体现什么太大的好处,因为重复的交费年限是不会累计计算的,只能选一个地方的,你转回山东的话,只能是用山东的年限,不过个人帐户里的钱可以累计进入你在山东的个人帐户的5.这个的确是很头疼,你不交北京的,意味着失去很多,不交上东的吧,意味着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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