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税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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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1 | 2008-6-23 14:49: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们是新成立的施工建筑企业,营业税在地税交,所得税在国税交,因为单位在外地施工,要开外出许可证,并且营业税是总包代扣代缴,这样是不是就可以不在公司所在地的地税交营业税及附加了?会计上怎么做账务处理?是不是在公司所在地的地税报营业税及附加税的时候就零申报?
不在公司所在地的地税交营业税及附加了,那么国税所得税应该怎么做呢?报表的收入确认怎么确认呢?成本什么时候结转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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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8-6-23 14:49:09 | 显示全部楼层
1、营业税及附加不用在公司所在地缴纳了,但是需要总包给你们完税证明。会计上要做计提,借 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贷 应交税费-营业税等然后借 应交税费-营业税等贷 应收账款-总包方2、所得税还在公司所在地国税缴纳,收入仍然要确认,成本也是一样,异地有工程,收入与在本地地税缴纳的营业税等一定是不匹配的,如果地税有疑问,给他们看完税证明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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