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04年7月跟公司签了5年合同,一直到现在11年12月没签过合同,现在公司经济困难,想到裁员,请问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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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4 | 2012-1-17 11:29:1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人04年7月跟公司签了5年合同,一直到现在11年12月没签过合同,现在公司经济困难,想到裁员,请问一下各位大大,我能得到那些补偿?养老保险是07年7月才开始交有没有什么补偿?该怎么向公司要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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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2-1-17 11:29:14 | 显示全部楼层
公司若没有跟你签订合同,应从第二个月支付你双倍工资。但要注意一年的时效问题若公司有违法原因或确实是因为经营原因,是有补偿的,每工作一年补偿你一个月工资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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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2-1-17 11:29:14 | 显示全部楼层
从08年1月1日起计算补偿时间应该是4个月补偿金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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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2-1-17 11:29:14 | 显示全部楼层
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补偿。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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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2-1-17 11:29:14 | 显示全部楼层
您可以主张双倍工资补交社保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第五十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加强社会保险费的征收工作。社会保险费实行统一征收,实施步骤和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第六十条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第六十一条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应当依法按时足额征收社会保险费,并将缴费情况定期告知用人单位和个人。第六十二条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按照该单位上月缴费额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确定应当缴纳数额;缴费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后,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按照规定结算。第六十三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未提供担保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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