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什么法律手续才能让继承的财产不变成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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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4 | 2008-7-28 11:55:5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婚姻法中规定:“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但是不知道如何执行才是具有法律效应的?
若我父母设定遗嘱或赠予我时,需要我的另一半到现场签字、表示他愿意放弃夫妻共同财产的继承权吗?
还是说,只需要我和我父母三人去公证处公证,法律上就可以有保护了?
本人担心:若在男方不知情的情况下,我和我父母办理赠予合同,男方将来能否有法律权利申请撤销我父母的赠予合同,而使我从父母的财产变为夫妻共同财产?
我希望获得专业律师的帮助!!或者有相同经历过来人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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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8-7-28 11:55:54 | 显示全部楼层
你说的问题很简单,婚姻法第18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在实践操作中,对夫或妻一方的接受遗产或赠与的财产,如没有明确给某一个人的,就视为给夫妻共同的,所以,如要接受遗产或赠与的财产不变为夫妻共同财产,就必须在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明确写上“财产给某某人一人所有(不包含其配偶某某人)”,就行了,不必要对方参与,更不必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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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8-7-28 11:55:54 | 显示全部楼层
很简单,你父母如果通过遗嘱把财产给你,在遗嘱中明确只给你个人而不是夫妻二人即可。 如果通过生前赠与给你,也一样在赠与文件中明确上述内容即可。 这两种方法,都不需要你的另一半到场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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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8-7-28 11:55:54 | 显示全部楼层
不需要另一半的同意或者签字, 只要遗嘱写明白了财产归夫妻一方就可以了, 不放心再公证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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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8-7-28 11:55:54 | 显示全部楼层
继承财产本来就是个人财产,不需要什么手续,只消拿出证明是个人继承来的证明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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