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世风日下:明愛醫院「狀元醫生」楊?峰街頭胸摸奶襲女途人 (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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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7 | 2021-1-8 06:04: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曾在高考中考得4優成績、在明愛醫院急症室任職的「狀元醫生」楊?峰,今年7月深宵時分,在街頭胸襲女途人,

  當街胸襲索女 「狀元醫生」減囚3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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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狀元醫生」楊?峰不滿非禮定罪上訴遭駁回,但獲減刑1個月。資料圖片
  ——官指證據充足上訴失敗 同意判刑過重改囚3個月
  曾在高考中考得4優成績、在明愛醫院急症室任職的「狀元醫生」楊?峰,今年7月深宵時分,在街頭胸襲女途人,女事主不甘受辱尾隨跟蹤,並報警將其拘捕。楊事後被裁定非禮罪成判囚4個月,但他不服定罪及刑期而上訴。上訴庭昨宣讀判辭,駁回定罪上訴,法官認為證據充足,裁判法院定罪穩妥;但同意判刑過重,決定減刑至監禁3個月。
  涉案「狀元醫生」楊?峰(26歲),早前於裁判法院被判非禮罪成,因不滿判決及刑期而上訴。法官昨日宣讀判辭,指辯方多項質疑不合理,如辯方指被告若從後推跌女事主再非禮,事主只雙膝跪低,雙手卻沒觸地,姿勢奇怪;但法官指事主非「紙牌公仔」,被非禮後有不同姿勢相當正常。
  女事主不甘受辱跟蹤報警
  辯方再指案發後,事主曾尾隨被告20分鐘,沿途有的士站及巴士站,但被告也沒乘機逃走,因此不排除事主誣告被告。但法官認為不同罪犯於犯案後反應各有不同,而且被告可能沒有回望事主,因此根本不知道事主跟蹤他。
  最終法官認為定罪恰當,判上訴失敗,但考慮到被告本來的量刑起點乃3個月,因此判被告可獲減刑1個月。
  被告蓄意推跌事主掩口?胸
  案情指出,楊?峰於今年7月27日午夜12時許,在長沙灣荔枝角道蓄意推跌一名身穿迷彩短裙的25歲女途人,乘機向她掩口及胸襲後逃跑。女事主不甘受辱,尾隨跟蹤被告並報警,警員接報到場,將楊截停拘捕,帶署調查後起訴「非禮」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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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1-1-8 06:04:43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香港人质素比中国人差得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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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1-1-8 06:04:43 | 显示全部楼层
顶,劳资不跟香港职业愤青嘴炮,浪费劳资时间,就一句话,小篮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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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1-1-8 06:04:4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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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1-1-8 06:04:4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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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1-1-8 06:04:43 | 显示全部楼层
A. 猥褻侵犯罪(非禮罪)
  根據《刑事罪行條例》(香港法例第200章)第122條,猥褻侵犯是刑事罪行,最高可處10年監禁。
  猥褻侵犯是帶有猥褻行為的侵犯。有些行為明顯猥褻,例如未經同意下觸摸他人的生殖器官,不過,有些行為未必能被清晰界定為猥褻,例如觸摸他人的臀部或親吻,這時便可能要考慮其他因素,例如疑犯和受害人的關係,以及導致有關行為的背景和境況。控方必須證明:(1)疑犯有意圖侵犯受害人;(2)侵犯行為或與侵犯行為相關的境況,或會被一般有合理思維的人視為猥褻;(3)疑犯有意圖作出(2)所描述的侵犯行為。
  涉及猥褻侵犯案的被告可以「對方同意」作為抗辯,但未滿16歲的人士在法律上不能同意進行構成猥褻侵犯的行為。「同意」是指真誠和在知情的情況下取得同意;以詐騙或欺詐手段取得同意,便不是真誠和知情下取得同意。受害人是否真正同意涉及事實判斷,取決於個別案件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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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1-1-8 06:04:43 | 显示全部楼层
該當何罪 http://v.youku.com/v_show/id_XNDE3OTY4NTg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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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1-1-8 06:04:43 | 显示全部楼层
道貌岸然、内心龌龊的香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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