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德国制造业公司,在东莞设立了有限公司,后到苏州园区发展,应设立分公司、子公司还是代表处?

[复制链接]
查看11 | 回复1 | 2011-6-2 00:25:4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请详细分析说明设立分公司、子公司或代表处的概念和优缺点,如能提供注册步骤最好。谢谢!回答好有奖励啊,不过只有20分。。都奉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千问 | 2011-6-2 00:25:45 | 显示全部楼层
分公司是总公司外的一个机构健全的机构 可以看做一个独立的公司,但不是独立的法人 受总公司控制性强子公司是一个独立的法人自主经营 自负盈亏办事处,一般是总公司外设的一个机构不过现在这个说法很少见代表处是外资公司在国内的外派机构一般设置比较健全我个人认为分公司的形式比较好独立法人 自由度高而且总公司承担有限责任 一般大集团都采用这种方式至于成立各地工商部门规定有异注册流程依次为:查名(确定公司名字)→验资(完成公司注册资金验资手续)→签字(客户前往工商所核实签字)→申请营业执照→申请组织机构代码证→申请税务登记证→办理基本帐户和纳税账户→办理税种登记→办理税种核定→办理印花税业务→办理纳税人认...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主题

0

回帖

4882万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48824836
热门排行